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预计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不乏一些亮点和创新举措。今天下午,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吴劲松就《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意愿和能力
在试点推进过程和调研中发现,安徽省城镇化发展存在城市吸引力不足、农民不愿进城;城市生活成本较高,农民进不起城;农民不愿舍弃农村利益等三个突出问题。
为此,《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增强农民进城落户的意愿和能力。包括: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积极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建立满足新市民需求的住房制度、加大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力度、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农村“三权”自愿有偿推出机制。
重点是确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建立健全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衔接机制。以产业促就业,以服务和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通过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鼓励依托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宅基地推出补偿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常规化的宅基地尤其是单宗零散宅基地退出机制。以市县为重点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帮助随迁子女融入城市
吴劲松介绍,相对于国务院36条,《实施意见》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劳有所得”方面提出了更为详细具体的思路和举措。
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前提”,所以在这方面必须有更大的工作力度。此外,还有不少创新性内容,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融入城市”、“鼓励依托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这些创新内容都是对安徽部分地区成功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完善。
积极培育80个特色小镇
在增强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内容:提升中心城市吸纳人口能力、培育发展一批新生中小城市、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推动新型城市建设、辐射带动美丽乡村建设。
为了增强中心集镇的人口集聚功能,安徽省还将积极培育特大镇和80个左右特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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