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本,民政为民,12日,2016年重庆市民政政策宣传月在合川区举行启动仪式。现场,市民政向受助困难群众代表发放救助金,为市民提供惠老、临时救助、低保、殡葬等政策咨询服务,并发布了今年以来全市民政政策实施与社会救助保障情况。
扶贫兜底扎实推进 20.2万名扶贫对象纳入低保
重庆民政部门落实低保扶贫兜底政策,对区县低保兜底脱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20.2万名扶贫对象纳入了低保,31万名扶贫对象纳入了医疗救助,
截至8月底,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已完成81%,预计年底前所有项目均能完成。城市公益性公墓沙坪坝区正在推进项目前期手续报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
城乡低保标准上涨 95万困难群众实现困有所助
今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和300元,分别较上年增长9.52%和30.43%,提高部分将在本月底前补发到位,10月1日起正式按照新标准发放,同时调整提高了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
此外,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每人发放猪肉价格上涨一次性生活补贴60元。完善医疗救助系统,试点启用临时救助系统,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
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94.3万人,共支出低保资金14.73亿元;医疗救助145.43万人次,支出5.76亿元;临时救助8.2万户次,支出1.79亿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市民在现场观看民政政策宣传展板。
100万受灾群众实现灾有所救 下拨冬春救助资金1.5亿元
上半年,重庆市先后遭受风雹、洪涝、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袭击,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92万人,市民政局先后派出21个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灾核实、指导救灾。并拨付救灾资金3475万元及大量救灾物资,年初安排下拨冬春救助资金1.5亿元,确保了106万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无忧。
18万城乡孤老实现老有所养 上半年发放供养救助金5.13亿元
市民政一方面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上半年共发放供养救助金5.13亿元。另一方面全面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全市现有290家养老机构取得设立许可。
上半年,全市共接受慈善捐赠8304.5万元,受益困难群众381.7万人次;销售福利彩票22.34亿元,募集福彩公益金6.38亿元。
2万孤困儿童实现孤有所育 全市发放生活费1804万元
今年重庆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完善孤残儿童养育、特教、康复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孤残儿童养育行为。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推进“福康工程”。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1804万元。
市民政为受助困难群众代表发放救助金。
26万优抚安置对象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
据介绍,今年重庆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各项补助标准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15%-50%。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得到稳步推进,在接收的1万余名退役士兵中,符合安排工作的“四类人员”368人,选择自主就业近1万人。有3128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推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00名到企业工作,举办了重庆市退役士兵首次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专场招聘会,160余名退役士兵签订就业意向书。
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760万元
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上半年火化遗体4.16万具。继续开展清明文明祭扫工作,共接待祭扫群众334万人次,疏导机动车辆15.9万辆,巩固了连续9年的平安清明成果。认真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为6006名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760万元。
今年实施3项立法计划 服务低保、安置、养老三方面
今年,重庆市民政积极推进《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低保条例》已于5月正式实施,低保实践中探索的好经验得到了立法固化。《重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已形成立法草案文本,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驻渝部队意见,拟于9月底提交市政府法制办论证。《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已启动前期立法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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