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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鸿胜:港深都会建设对长三角发展的启迪

2018年08月28日 10阅读 来源:《文汇报》

港深都会是以促进生产要素流动为基础的制度合作。在港深都会建设中,充分发挥河套地区特殊地理优势,建设“特区中的特区”成为港深都会的示范区,在河套地区率先进行两地人员自由流动探索。这种特中之特的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城市群可以在劳动力和人口流动中先行先试

港深都会是以外向型为主的制度合作。利用香港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优势,带动深圳及周边地区走外向型合作道路。长三角区域是内聚型很强的制度合作模式。为此,要寻求长三角内聚型向外向型发展的制度合作路径

港深都会强调整体控制力的制度合作。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出发,整体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率先实现投融资体制改革,形成政府间的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对于区域重大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实践“一国两制”,加强内地合作交流,给予了高度评价。香港与深圳的都会合作,对于推动我国城市群制度建设,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互赢,建设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和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制度合作,起到重要的启迪作用。

“港深都会”是指香港与深圳经济合作,共同构建一个顶级世界级都会区。今年8月,在香港举行的港深合作论坛上,与会300多名专家和政府官员,就如何共建港深都会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一份重要的《构建“港深都会”》的研究报告中,将港深都会定义为是以“一国两制”为前提,以跨境合作为基础,通过实现港深要素流动的较理想状态,带动区域合作与发展,成为具有亚洲经济指挥和控制中心重要功能,发挥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都会区,成为中国第一个顶级的国际都会。港深都会的特征主要体现为城市合作、区域合作、跨境合作、不同制度之间的合作等特征。

港深都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香港和深圳处于我国大珠三角都会圈。在我国三大都市圈中,大珠三角经济总量最大,经济实力最强,经济效率最高,人口规模和产业结构也具有世界城市的基本特征。未来中国需要而且有能力支撑一个世界级大都会。但是,也应该看到单靠香港等地,很难单独建成世界级大都会,这是因为,土地空间狭窄,地价昂贵,营运成本过高,产业基础狭窄,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无法生存,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内地市场的有效支撑,降低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构建港深都会,在土地面积、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等方面具有可能发展成为世界顶级都会的巨大潜力。

港深都会建设有利于更好的区域布局。香港土地资源日益趋紧,伴随港深都会建设,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功能向深圳和香港周边转移,维多利亚港岸线可以腾出更多的商业金融地产发展空间,确保和发展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在港深都会建设的区域整合过程中,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雄厚金融实力,先进的金融管理理念,严格的金融管理制度以及发达的金融咨询网络等,将极大促进珠三角、泛珠三角的金融管理水平,巩固和发展国际服务业中心地位。香港的服务业占整个香港年GDP的90%,具有鲜明的文化和地域特征。随着CEPA的实施,不断地通过珠三角、泛珠三角及长三角向我国内地延伸,有利于深圳及周边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据统计,目前在珠三角港资企业已超过6万多家,深圳有1万多家。

港深都会建设的关键是制度合作。有许多专家提出了要将港深都会共建成为“一国两制”的创新实践。港深都会的发展合作模式的核心是制度合作。制度合作的关键在于促进港深及中国内地的各类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因此,可以这样说,推进生产要素在我国境内外和国内外的合理流动,是港深制度合作的核心,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是关系到港深都会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

就实践层面来说,深港都会建设必须寻求一条在“一国两制”的政治和法律框架下比较理想但非经济学上最优,而是政治和实现上最优的方案。在咨询和服务方面,由于港深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在技术、法律、会计、医疗、中介、旅游、会展、物流、建筑等服务业整合受到较大的限制等,港深都会建设提出了一些重大的政策与建议。比如建设港深一小时都会生活圈。重点是加强基础设施对接,在“一国两制”和不失各自特征的前提下,共同制定城市规划和交通运输规则,调整港深整体发展方向。建立珠三角机场发展咨询委员会,共同解决区域的协调问题。从国家战略层面高度规划港深发展未来,在制度合作上有所突破,合作经营港深都会品牌,深化金融合作,通过建立港深创新及科技合作督导会议制度,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和营销环境等等。

港深都会制度合作,为长三角城市群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启迪作用。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港深都会是以促进生产要素流动为基础的制度合作。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重点推进人流、商品流、资金流的大规模的流动。其中,人流是关键。因此,在港深都会建设中,充分发挥河套地区特殊地理优势,建设“特区中的特区”成为港深都会的示范区,在河套地区率先进行两地人员自由流动探索。这种特中之特的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城市群(上海市域城市群和上海辐射区域如苏州、无锡、南通、嘉兴、湖州等)可以在劳动力和人口流动中先行先试。

二是港深都会是以外向型为主的制度合作。利用香港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优势,带动深圳及周边地区走外向型合作道路。在港深合作中,二地充分体现基本的法律制度以及基本的币制和税制,在合作领域、行业发展以及产业发展趋势中,争取在现行制度上有所突破。长三角区域是内聚型很强的制度合作模式。为此,要寻求长三角内聚型向外向型发展的制度合作路径。

三是港深都会强调整体控制力的制度合作。有报道称如果港深都会GDP能保持年均8%的增长率,到2020年,港深都会的经济总量将超过伦敦、巴黎、芝加哥和洛杉矶,仅次于纽约、东京,排名世界城市第三位。因此,港深都会合作要成为全球最重要的资金募集地,建立一流的航空和港口营运能力,以自由港的竞争优势迈入世界大都会。为此,港深研究联手打造超级空港,加强机场、铁路接驳,从未来发展战略的大局出发,在航空、泊港、铁路及空运、货运方面达成共识,为空域协调达成协调意见。长三角区域在航空、港口群、铁路、高速公路以及空运、航运等规划建设中,协调成本高、时间长、困难大、体制机制不配套,有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由于协调时期太久,拖延了建设的最好契机。因此,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出发,整体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率先实现投融资体制改革,形成政府间的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对于区域重大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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