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克拉克于1916年首次提出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这一观念以来,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就受到政府、学术界和企业家们的持续关注。自2002年第一份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开始,选择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数量呈上升趋势。在全球化背景下,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更加强化,认为承担社会责任不会限制企业的发展,应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整体经营的战略中,这有助于企业融入社会,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就我国企业而言,银行信贷是企业重要的外部资金来源渠道之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15年我国本外币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已经达到68.77万亿元。2017年,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本外币贷款余额提高至77.18万亿元。就企业发展而言,外部资金需求,尤其是对银行信贷资金的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虽着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状况的认识不断加深,国家决策部门和相关部门推出许多具体政策与措施,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将企业的社会表现与信贷活动紧密结合起来[1]。企业社会责任涵盖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公共利益等多个维度的社会表现,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及履行的情况逐渐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广泛关注。现有文献对于信贷获得的研究主要从公司治理水平、财务会计特征、高管特质等角度展开,虽然一些学者也针对社会责任与信贷获得展开了研究,但是相关研究主要以西方发达国家市场为考察对象,且结论尚存在一定的争议。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这里主要从微观角度考察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否会影响企业的银行债务融资能力,具体包括贷款规模和新增贷款能力两个维度,并进一步讨论可能存在的机理。这里的贡献主要在于:第一,前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决定因素和披露动机两个方面,但是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经济效应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而且所得结论仍存在广泛的争议。本研究立足于考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于银行债务融资能力的影响,有助于对相关领域的研究结论作出有益的补充,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我国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可能产生的经济后果。第二,相关文献较少解释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获得债务融资尤其是新增信贷的影响,而现阶段我国企业对债务融资的需求依然巨大,新时代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银行债务融资能力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该研究对于如何释放企业的融资约束,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以此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依据提供了一个视角。第三,以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主要是基于问卷调查的方式,但由于问卷调查受主观评价的局限,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一直受到学术界的争议。本研究依据企业向社会公布的数据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并作相关实证分析,所得研究结论更具说服力。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的提出
学术界较早就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也展开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但是一直缺乏系统化的研究,相关文献尚显不足。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早期学术界重点关注伦理道德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他们认为企业自愿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源自企业家“发自内心”的纯粹道德良知驱动,而没有任何明显的商业目的。其核心思想在于从道德维度凸显企业自愿履行慈善责任,这种观点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视为企业对盈利最大化目标所作出的特定的牺牲,并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外在表现与慈善捐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2]。多德认为,企业不仅是一种具有盈利功能的经济机构,而且兼具社会服务的职能,企业的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关系除了表现为唯股东利益是从的委托关系之外,同时还存在其与利益相关方二者相互关联并对社会影响的义务,一般包括多个维度的表现,即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促进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3]。
一些国际机构也试图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进行有益的探讨。世界银行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其行为主体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生活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包括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外部环境的相关政策和实践的组合[4]。国际标准化组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通过透明且道德的行为展现其活动决策行为对社会与环境的影响而承担的责任的过程。欧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之上,将对社会和环境的关切融入企业日常的经营行为之中,并使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的相互关系与社会利益相统一”。Carroll更加细致地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的慈善责任,他认为这四个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代表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表现[5]。由于各个国家的社会环境、文化背景存在差异,各个国家与各个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差异。Marrewijk曾指出,要获得整个学术界认为的一个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也许十分困难,因此,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不应当采用“一刀切”的办法,而应根据企业和研究者自身发展和认知的具体情况加以定义[6]。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进一步从是否应当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扩展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能产生的各种经济后果的研究[7]。这一研究趋势的变化更加接近企业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内在联系,即“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是否更有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进入21世纪后,人们更多地认识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在与自然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上,企业的经营活动越来越社会化,越来越多的利益群体开始关注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绩效等问题[8]。早期关于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分析主要集中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及其如何影响公司业绩和公司价值。一些学者认为,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之间可能存在正相关的关系。而企业参与慈善捐赠也有助于其与政府及社会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关系,从而赢得更加长期的有利的经营环境。Bowmanetal.研究美国食品企业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的关系显著为正[9],而Cochran&Wood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认为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有利于公司价值的增加[10]。部分学者的研究提出了一种对立的观点,Holmanetal.(1985)研究认为,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可能提高企业运行成本,增加企业负担,降低实际利润,从而导致企业价值不升反降。此外,McWilliams &Siegel通过研究发现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关性。
国内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价值的关系的讨论尚未得到一致的结论。李正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对增加企业的未来价值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姚海鑫等(2007)研究发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增加股东财富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朱雅琴和姚海鑫(2010)发现社会责任各评价指标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关系存在较大的差异,如对政府与职工的社会责任和企业价值之间表现正相关关系,但是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与公司价值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此外,万寿义和刘正阳(2013)认为,我国上市企业不同行业社会责任履行存在显著的差异,而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并不显著。
近年来,学术界开始更多地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具性属性。社会责任的履行以及社会责任相关信息的披露将影响市场对企业发展以及盈余信息含量的评价,而信息的披露能有效地降低信息不对称(朱松,2011)。根据信号传递理论,优势的企业有较强的披露社会责任的动机,以区分自身与劣势企业,从而避免资本市场的逆向选择。换言之,企业社会责任及相关披露作为一种信号工具给市场传达相关信息,表现其作为一种宣传工具、规避政府管制的手段以及作为回应政府失灵的作用(田祖海、叶凯,2017)。此外,较好的社会责任能够帮助企业形成无形资产,进而不仅影响企业的未来价值,而且对企业社会声誉和信誉的建立产生正向的促进作用(李志刚等,2016)。银行是企业的具有典型逐利动机的利益相关者,其通常会更加愿意与积极自愿披露信息的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于不积极自愿披露信息的企业,即便给予信贷,其所承担的信贷条件一般亦较为苛刻。因此,具有可靠性的社会责任披露,能够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正向的增量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性,从而使企业获得更优惠的信贷契约的机会增加。Oikonomou et al.(2014)认为,强化企业社会责任能够降低公司声誉损失,降低公司各类风险水平,从而降低企业的债务成本。Chang&Shen(2014)发现,企业社会责任越高,其负担的债务成本越低。但是,Izzo & Manganelli(2012)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占用了企业有限的资源,反而增加了企业的债务成本。张丹妮和周泽将(2017)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越高的企业,企业所承担的银行贷款成本越低。基于前文的分析,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企业社会责任与上市公司获得银行债务融资能力显著正相关。
假设2:企业社会责任对不同属性上市企业的银行债务融资能力的影响存在差异。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这里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择2008~2015年区间观测值进行实证分析,选择这个时间段主要是基于数据可得性的考虑。润灵环球自2009年才开始披露针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评价结果,且与此同时国内企业开始进入密集和常规披露的时期。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来自CSMAR、Wind数据库。这里按照如下原则对样本观测值进行处理:首先,剔除观测样本中ST、PT类等股票非正常交易状态的观测值;其次,剔除观测样本中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观察值;最后,剔除股票年度交易记录少于26周以及财务治理数据缺失的观测值。
(二)变量定义与度量
1.债务融资能力识别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主要是银行借款,因而这里将银行债务融资能力作为被解释变量。准确衡量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是困难的。这里选取了两个度量指标:一是贷款额度,即上市公司总贷款占期初公司总资产的比率(Loan1),该值越大,表明上市公司可以获得的债务融资规模越大;二是新增长期贷款增长率(Loan2),由于长期贷款获取能力更能反映企业获取新增贷款的能力,因而这里采用新增长期贷款增长率作为代理变量表示新增贷款增长率,即期末与期初长期借款的差值除以期初总资产。
2.企业社会责任识别
这里采用润灵环球提供的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指数评分结果,以此评分结果的大小来衡量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反映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以及信息披露情况。润灵环球采用独创的MCTi评级体系和结构化评分系统,能够比较客观地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定量评价,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数评分(CSR)越高,其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优秀。
3.控制变量
这里选取了如下控制变量:我国各地区金融多样性指标(FHH)、资产负债率指标(Lev)、公司规模(Ln Asset)、公司成长性(Growth)、公司成立年龄(Age)、公司前四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HHI)、社会敏感性行业哑变量(Sensitivity)、企业投资能力托宾q(Tobin’s q)。
(三)计量模型设定
为检验上文提出的假设,这里以债务融资能力(Loan1和Loan2)为被解释变量。为避免内生性,选择将解释变量滞后一期构建回归模型,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对债务融资能力的影响,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Loan表示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包括贷款额度(Loan1)和新增贷款增长率(Loan2)两个维度的测度,CSR表示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评分,IND表示行业控制变量,Year表示年份控制变量,εi,t表示误差项。β1的符号及显著性是本文关注的重点,假如β1显著为负,就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融资成本。
三、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银行债务融资能力:基本分析
表1报告了企业社会责任对上市公司银行债务融资能力影响的回归结果。从表1第2列结果可见,当用银行贷款额度测度上市公司的银行债务融资能力时,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回归系数为0.062,且在5%的置信水平显著,即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质量较好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更多的信贷资源。此外,由表1第4列结果可见,当用新增贷款增长率测度上市公司的银行债务融资能力时,企业社会责任的回归系数为0.133,且在1%的置信水平显著,即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质量较好的企业容易获得持续的新增贷款。两个模型都表明了企业社会责任与银行贷款额度和新增贷款增长率之间显著的正向关系。研究结论初步验证了假设1的成立,表明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对于企业自身银行债务融资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换而言之,企业社会责任的“工具性”利用可以强化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使其获得更多的、持续的银行信贷资源。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银行债务融资能力:披露形式对比分析
虽然监管层和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监管政策正在逐步推进,但是现阶段中国证监会尚未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对其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信息披露,仅部分行业和企业进行了披露,因此,就大多数上市公司而言,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仍属于企业的自愿行为。就上市公司披露形式而言,将其收集的700余家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划分为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两种形式。这里依据润灵环球的划分将研究样本组分为强制披露组和自愿披露组,并进行分组回归,回归结果见表2。从结果可见,不论是用银行贷款额度还是新增贷款增长率来衡量上市公司的银行债务融资能力,企业社会责任的回归系数在强制披露组都显著为正(第1列回归系数为0.064,在10%置信水平显著;第3列回归系数为0.129,在1%置信水平显著),而自愿披露组的回归系数虽然也为正,但是并不显著(结果见第2列和第4列)。这表明,在我国传统银行信贷市场,企业社会责任披露行为对于强制组的上市公司获得更多信贷资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自愿披露组则不存在这种作用,这一结果验证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工具假说”是具有适用性的。究其原因,可能是与自愿披露组上市公司相比较,被强制要求进行社会责任披露的企业更多地从符合政策规制的目标角度进行考虑,所履行的企业社会责任的事实性更弱,相反其“作秀造势”的可能性更大,更加善于借势生利,以实现增加银行信贷的目的。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债务融资能力:行业敏感性对比分析
来自债权人的外部压力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信息披露行为(倪娟、孔令文,2016)。企业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不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债权人在企业的环境行为处置上常常面临信息不对称和错配风险。因此,银行作为债权人在作出信贷决策时,除关注企业的一般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等因素之外,对企业在处理环境行为方面的影响同样也应给予足够的关注,究其原因是因为企业一旦发生环境事故,通常都会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经济后果,这对于企业的财务安全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利的,这种影响对于涉及污染的企业尤为严重。因此,污染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更加重视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以适应银行债权人对信息对称性的要求,从而争取获得更多的信贷资源。那么,重污染组和非重污染组企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是否同样获得更多的信贷资源呢?这里依据2010年9月原环境保护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将样本组分为重污染组和非重污染组并进行分组回归,回归结果见表3。从结果可见,不管是用银行贷款额度还是用新增贷款增长率来测度银行债务融资能力,企业社会责任的回归系数在污染组均显著为正(第1列和第3列),而在非重污染组,企业社会责任与银行债务融资能力的回归系数不显著。结果表明,重污染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与其所可能获得的银行贷款正相关,上市公司进行企业保护环境方面社会责任的披露能够缓解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其所披露的信息能够帮助银行识别及控制信贷风险,同时有助于重污染上市公司获取更多的贷款。
(四)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确认以上结论的可靠性,这里从样本选择和替代变量两个方面展开了稳健性检验,所得稳健性检验结论并没有改变原有的研究结论。从行为级别来看,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原则上与省一级行政单位同级,但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存在较大差异,包含四个直辖市的样本观测值可能会导致研究结论的偏差,因此在稳健性检验中剔除注册地为直辖市的样本再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主要结论依然成立。此外,还采用虚拟变量法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度量,重复本文的研究,发现研究结论保持不变。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与银行债务融资能力的关系,以润灵企业社会责任评分为代理变量,本研究得到了如下结论:第一,企业社会责任与上市公司银行债务融资能力之间呈显著的正向关系,上市公司提高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可以获得更多的银行债务融资规模以及更高的新增贷款额。第二,依据披露形式分组,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对于银行债务融资能力的影响在强制组中更加明显,而在资源披露组中作用不明显。第三,依据是否属于污染企业分组,结果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对银行债务融资在重污染行业的作用显著,但对非污染组作用不明显。
本文的政策启示如下:第一,我国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机制,强化社会责任意识,鼓励更多企业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升到企业“战略决策”的高度,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长期发展计划,系统、全面、有步骤地落实和执行,形成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的长效提升机制。同时,提高利益相关者和投资者对社会责任认知的广泛性,强化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关注,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发挥外部舆论监督的作用,降低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二, 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化建设,构建多渠道的监管体系,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优秀企业的示范效应,促进主动披露更多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与利益关系相关者的良性互惠关系机制的建立。提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信息的获取效率,缓解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更好地保证给予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以更好的融资环境和融资机会,降低企业获得银行债务融资的成本,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利条件,使其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三, 建立良好的信任环境需要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和保护。在进行企业信用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运用利益相关者管理策略进行企业信用建设,理解识别企业的关键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好坏、优劣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即拓展企业信用的信息来源和处理方式,在原有的企业征信系统设计包含企业法治精神和法制建设、企业投融资和财务税收、企业信息披露、合同履行和知识产权信用、企业股东和高管的个人信用等领域的基础上,增加企业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板块,并将其细分为企业伦理法律责任、政治文化责任、环境安全责任、慈善公益责任等细分指标,划分标准进行征信,从而掌握更加科学、全面、准确的企业信用信息,以社会责任披露驱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激发全社会信用建设的积极性,提升企业信用评价的精度,强化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在价值层次上真正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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