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结合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任务落实。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需公开发布的重要文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属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和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严格落实到办文全过程,“五公开”工作更加到位。
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已建立和执行信息公开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科室)、具体负责人制度,并建立微信群,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政务公开效率明显提高。
实行政务公开月通报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强化信息发布更新管理,避免关键词语出现错字漏字。定期对不合格网站、部门栏目长期不更新、网民留言超时不办理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实施网民留言办理督办制度。强化网站留言办理催办、督办工作,限3个工作日内须办理。今年1—8月,共发出网民留言办理督办通知单109份,办结103份,办理率为94.5%,办理不及时问题明显好转,办理效率和回复质量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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