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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七强化”管理财政支出

2018年09月14日 10阅读 来源:贵安新区报

近日,贵安新区采取“七强化”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均衡性、实效性,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支出到位率。

强化预算执行部门主体责任意识。新区高度重视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加强新区预算执行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意识。

强化新区专项项目经费的细化落实。新区严格要求各牵头部门加快细化落实各项项目经费预算明细,按照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送新区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财政局备案,确保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强化支出进度时间节点。新区严格要求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第四季度前期支出进度,缓解年末支出压力,确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月底达到75%以上,各部门项目支出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拨付,12月份原则上只拨付基本支出。

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新区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管理的相关规定,从2016年起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施收回新区财政统筹管理制度。同时,新区将存量资金规模与各部门预算相结合,对于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将适当调减次年部门预算规模。

强化资金拨付进度。新区要求对于本级安排的项目预算,各单位要认真拟订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拨款申请,新区财政局要及时审核,及时拨付资金;对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已明确到具体单位、符合条件的,做到“文到即办”;对需分配的,财政局要督促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的30日内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计划。

强化考核机制。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新区研究出台了《贵安新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实施方案》,完善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相关措施制度,还拟出了相关考核办法,通过量化考核与督查、约谈相结合等措施,加强新区预算执行管理。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新区将预算执行进度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强化结果运用,按照“对于年末执行进度达不到60%的专项业务费和项目经费,原则上次年不再安排预算”等要求,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从源头上落实好预算各项资金,提高各部门对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加快部门预算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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