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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小微金融服务模式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2018年10月08日 10阅读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多个金融机构的分行、支行负责人告知,从总行层面看,比较期待通过金融科技变革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服务模式,也投入了相当大量的人财物,借助于科技的力量和金融制度创新,也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距真正解决问题还有距离。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既新又老的话题。一直以来,政府和市场都在想方设法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笔者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发现,从2012年4月到2018年8月之间,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支持小微企业政策多达15个,平均每年超过2个。

在笔者近些年的多次调研中,社会各界有一个普遍共识,即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后发现,仅仅依靠政策推动效果不明显,需要发挥技术在融资环节中的作用,来解决商业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融资中遇到的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除了银行之外,政府也开始尝试利用技术创新来搭建一些服务平台,利用政务平台功能,引入诸多职能部门特别是金融监管部门的资源,破除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银行不断创新,让小微企业不断完善管理。

小微金融这些年

中国有2000多万小微企业,有6000多万个体工商户,占总体企业数量90%以上,带动全国至少80%的就业数量,推动至少60%的GDP增长以及贡献超过50%的税收。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一直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来抓。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在立法保障、行政引导、监管扶持、金融机构创新以及社会道义号召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发动,从实际成效来看也确实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但是,囿于金融机构商业性的本质特征,囿于小微金融商业性与普惠性天然的冲突,囿于小微金融发展的技术基础的落后性,小微金融发展的调控机制也主要是以法律、行政、税收等手段进行调控,其效果与预期还有距离。按银行人士的说法,对小企业贷款的成本是大中型企业的5-8倍,并且,因为贷款利率低、风险高,授信的主观能动性低,在现行利率机制下,商业银行支持小微贷款越多,“不赚钱”的可能性就越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闫海峰教授的研究,当银行规模越来越大时,其小微企业贷款比重呈现相对下降。多重因素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将发展小微金融放在与其他大中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同等地位或优先地位。

近几年来,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在增加,但在银行信贷资产中比重并没有大幅度提升,其在经济结构中的作用与获得的融资规模严重不对称。另一方面,在笔者调研的多个地方,总体上现行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从银行获得借款,这占到这些企业流动资金的80%以上,小微企业融资又极度依赖于银行。

银行的难处

问题出在哪里?为何各方都很重视,出台了那么多措施,银行也在不断创新产品,而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各界总是对“贷款阳光”感触不明显?

考虑到小微企业数量大、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有不少操作难点。第一,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企业贷款至少有35个条件要素,而实践中,大部分小微企业甚至无法满足25项,也就无法通过银行的风控体系评估,“不符合贷款条件”在小微企业贷款被拒的所有因素中占比仍超过50%。这主要是小微企业相对不完善的财务报表、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的经营,这些因素导致了小微企业的贷款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容易“失真”,产生偏差。此外,商业银行本身管理层级多,也就无法准确获得优质客户信息及对企业全流程的控制。

第二,调研中,有政府官员告知,目前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达20%-40%,贷款成本过高。甚至,笔者在苏中某市开发区随机走访的部分实体企业,也有企业反映因为贷不到款,呈现了半关门状态,“有订单就干,没有订单工人放假,老板出去跑市场。”

贷款成本为何高?银保监会在2012年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对其所提供的贷款进行自主定价,从而在价格上放宽了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自由度。不过,由于小微企业分布地域广,银行授信过程(贷前评估、贷中审查、贷后跟踪等)成本大。对商业银行来说,向单个大企业授信1亿和对小微企业授信100万所耗费的成本差别不大,但是利润却千差万别。银行面临考核压力,商业银行盈利性的目的决定了对小微企业贷款会采取谨慎的态度,导致真正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取成本合理的贷款。

第三,则是风控难度大。小微企业贷款具有“额度小”、“贷款急”、“贷款频繁”等特点,但是商业银行不重视提供厂房(抵押物价值不高、不易变现)等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的小微企业。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从笔者与监管部门的交流看,商业银行的“创新”做法大多缺少法律和制度上的依据,政策的持续性有待进一步观察,为保增长,监管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变革小微金融服务模式

不难发现,面临贷款难的小微企业具备共同特点:成立时间短、企业规模小、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不规范,或是没有属于自己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或是产品市场不稳定等(当然,这也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不善)。从社会反响看,这部分小微企业数量多,对融资难(贵)的呼声最高。

至于其他融资方式,对小微企业来说,基本上弊大于利。以目前较多的科技发展基金、技术改造基金等政府型基金看,利率虽低但有门槛限制。

2015年,银保监会在2008年“两个不低于”的要求下,升级到“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企业贷款数量和贷款通过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调研中,多个金融机构的分行、支行负责人告知,从总行层面看,比较期待通过金融科技变革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服务模式,也投入了相当大量的人财物,借助于科技的力量和金融制度创新,也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距真正解决问题还有距离。

从西北和西南区域调研看,地方政府更多的考虑是如何紧紧依靠政府拉动投资。但东部区域显得更加务实,已经针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使出了“真招”。江苏就明显意识到,当前的形势下,小微企业的发展并不完全是一种经济行为,而是涉及就业、稳定等多种社会责任。目前,江苏省、市共同出资,成立了信用保证基金和征信公司,由省金融办开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系统,将企业可公开的各类信息等进行展示,形成信用等级,企业不需要再追加信贷条件。同时,接入多个部门尤其是人行的征信数据,对所有银行和所有企业开放,两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融资。

不过,也有受访对象表示,之前的各种扶贫创业基金,在执行中属于“明松实紧”,凡是有住房贷款、扶贫贷款的都会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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