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高新区根据省、市关于推行“标准地”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并结合高新区实际,出台文件对“标准地”改革的工作依据、指标制定及协议签订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
“标准地”出让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环境标准、亩均税收等指标,对新增工业用地按要求出让。推动“标准地”改革是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全面深化“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也有利于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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