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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智敏:把“共抓大保护”落到实处

2018年10月11日 10阅读 来源:湖北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再次强调:“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首先要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落到实处。

长江经济带大保护的难点和关键在“共”字

共抓大保护,就是要涉及到长江经济带的各个方面,齐心协力,共保共治。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但是过去很长时间并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成为了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关键点”。

这个问题是由流域经济的特点所决定的。一方面,长江流域横跨我国三大地带,覆盖了超过五分之一的国土,河流长度和径流量均居世界第三,上中下游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状况差异极大。另一方面,长江经济带居住着约6亿人口,内河货运量世界排名第一,GDP总量近全国的一半,沿江分布着汽车走廊、钢铁走廊、化工走廊,形成了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承担着南水北调输水的战略使命。这无数个因子形成了长江经济带这个生态-社会-经济巨系统。在这个巨系统上,每个节点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必须使各个环节都保持一定的功能,才能使整个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如果上游保护而下游不保护,则上游保护没有意义;反过来下游保护而上游不保护,则下游保护没有根基。因此,长江经济带的大保护,必须突出共同行动,做到共保共治。

难点在“共”字,这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长江在自然地理上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但在行政地域上又横贯11个省份,被沿江各行政区域分段节制。这些不同地区对长江的利益诉求有相当大的区别;二是长江具有航运、供水、发电、灌溉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被不同的行政部门所管理,形成了相互隔离和冲突的职能管理结构。分段管辖和职能分隔,犹如横竖两刀,把长江这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切割成了分散的板块,成为共抓大保护的难点。

此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流域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流域监测体系不完整、流域规划刚性约束不够强等问题,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跨行政区尤其是跨省(市)联合保护治理机制不健全。因此,搞好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关键点在“共”字。

共抓大保护关键是主体协调联动

一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保共治。如中央政府在长江经济带先后实施了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建设、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等重点工程,推动了长江的生态环境修复。11省份各级政府则要因地制宜,根据中央精神,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如厕所革命、江湖连通、退田还湖、城市绿道,等等。

二是部门之间的共保共治。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甚至部门内部之间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时,要注重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如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等。在水电站规划、长江航道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采砂、堤防建设、产业园布局等方面,各部门都要服从服务大保护这个大目标,及时调整、修改“本位主义”规划。

 三是地方之间的共保共治。这就是要求长江经济带上下游之间、各省份之间、各县市之间,在涉及跨行政区范围的事务时,主动与毗邻地区协调、沟通。尤其是在水质断面监测、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工程建设等事务,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四是政府和社会的共保共治。共抓长江经济带大保护是全体人民和社会组织的事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志愿者、群众代表、民间团体都有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各级政府应当因势利导,建立面向社会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地理信息平台,为共抓大保护创造良好条件。

搞好共抓大保护的基础是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恩格斯曾指出:人类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的胜利,对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进行了报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在拥有了更加强大的改造自然的能力同时,往往只注重对自然的索取和过度开发而忽略了对她的保护,其结果是洪水、干旱、水土流失、环境污染愈演愈烈,长江生态经济系统功能严重退化,自然灾害和环境事故频繁发生。

长江是亿万年地球运动的产物,也是上天赐予中华民族的瑰宝。但她与人类一样,也需要呵护、珍惜。因此,要想她更好地、更持久地为长江经济带6亿人民服务,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发展理念。在长江经济带的发展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长江流域以水为核心的生态特征,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河流演变规律;正确处理上中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中岸上的关系,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服务功能;要严格划定生态红线,适当扩大长江经济带尤其是上游地区自然保护区范围,科学确立水资源利用、水能开发上限,维护好流域的生活、生产和生态功能,保障流域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和完整。

创新投资机制是实现共抓大保护不可或缺的环节

首先,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环保投入机制。根据国际经验,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为1%-1.5%时才能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当投资占比提高到2%-3%时,生态环境质量才能明显提高。目前,发达国家的环保投资大都占GDP比例的2%-3%,而我国的这一比重仅为1.5%。面对历史欠账太多、目前投入力度不够的状况,只有中央政府和11个省份建立健全稳步增长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才能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实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根本性好转。

其次,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重大国家战略,必须要有重大的标志性工程匹配和助推。为了确保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目标的实现,我们呼吁建立总部设在武汉、资金来源多元化、规模超千亿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这不仅可以强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而且能够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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