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贵安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召开,这标志着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新区将通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4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据悉,本次改革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清产核资、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与农村“三变”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改革内容包括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质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严格股权管理、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9个部分。
其中的重点任务清产核资工作将于2019年12月底结束。今年年底前,各乡镇将在集体资产较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林地、承包地等确权工作基本完成和开展农村“三变”改革的村中,选择3个村先行完成试点工作。另一项重点任务,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将至2021年底结束,具体分为5个阶段,今年年底前,在已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村中,各乡镇自行选择2个村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
根据《贵安新区直管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新区将通过本次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启动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上,省农委相关负责人还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说明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表》填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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