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社会治理成为推动社会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并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的能力,加快推进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化社会组织体系建设,进而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构筑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和谐社区。
一、背景提要
在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总体部署下,根据新区大调研“1+6+x”任务分工,为做好社会组织专项调研工作,全面摸清社会组织底数信息,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实现对社会组织有效扶持和精准服务,新区民政局在牵头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对全区1886家社会组织、6253家群众团队开展普遍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开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调研,目的是深入了解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以及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切实把脉社区社会组织的诉求,破解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 瓶颈难题,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继而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现状分析
社区社会组织的类型分为登记注册类和社区备案类两类,前者是指已经在民政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接受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后者指暂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群众团队,主要由街镇和居村委会对其实施日常管理和指导。
(一)注册类社区社会组织
浦东新区注册类社区社会组织外在特征表现为5个方面:一是建立时间较长,政府的推动在该类组织成立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二是机构规模小型化,成员相对年轻化,学历水平及专业化水平较低;三是服务领域相对聚焦,服务范围属地化特征明显;四是运作项目规模较小,对政府部门表现出较高的依赖性;五是党建基本实现覆盖,党建工作基础较好。
(二)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
浦东新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外在特征表现为3个方面:一是涉及领域多元化,休闲娱乐特征明显;二是成员数量较多、老龄化凸显、整体学历水平不高;三是资金来源多样化,自治特色明显,从组织发展主要资源条件来看,自治金发挥了重要作用,该类组织在丰富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发展,传递正能量,促进社区和谐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三、问题需求
(一)两类社区社会组织面临的共性瓶颈问题
第一,“资源依赖”引发“路径依赖”,导致组织自身自主性不足,尤其在内部运行中表现出浓厚的行政化色彩。第二,制度环境引发的信息不对称成为社区社会组织深度发展的障碍,街镇内部服务购买的排外效应以及购买服务中的圈层结构正在固化。第三,由于社会认同度低带来的发展迟滞问题,难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没有真正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专业化的服务优势。
(二)两类社区社会组织面临的差异性问题
注册类社区社会组织面临的问题:第一,专业化水平较低,优秀人才难招募;第二,内部治理水平不高,发展机制难形成;第三,社区服务水平待提升,服务效果难评估。
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群众团队)的问题:第一,行政化、老龄化带来活力不足;第二,娱乐性、松散性使得治理功能有限,导致更高层面的社区自治共治议题参与有限。
四、相关建议
(一)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路径思考
第一,引导形成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正确认识。建议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工作继续纳入街镇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引导基层部门接纳社会组织,真正把社会组织看作是社区公益服务的有益补充,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共商共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服务领域,加大对已有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第二,监管保障社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区层面,可依托社会组织年检、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检查监督,帮助社会组织规范和完善内部治理,提升诚信信用水平,以评促建。第三,扶持助推社区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探索和推广社区层面培育孵化社区组织的创新做法和实践经验,鼓励各街镇结合实际,立足本社区居民需求特点和资源条件,探索推进各具特色的社会组织园区建设;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街镇层面的自治金项目以及社区内部的资金动员渠道,在此基础上形成对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品牌服务项目的持续化扶持、制度化支持。
(二)针对两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措施
针对注册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措施:其一,完善监管扶持措施,引导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其二,完善人才培育机制,促进专业能力提升;其三,完善政社合作模式,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针对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群众团队)的具体措施:其一,提升活力和能力,调动多元主体参与,以党建引领规范化运作,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设计开展多样化的服务,从而提升自身能力,培养团队骨干;其二,推动娱乐、自治联动,促进有效参与治理,在加强两类社区社会组织联动运作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居民区“公益微创投”和“自治金”项目覆盖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动员该类型社区组织积极申报项目,在服务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发现社区议题,积极建言献策。
(供稿:浦东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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