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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直管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

2018年1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贵安新区报

  今年贵安新区被列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近日,《贵安新区直管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明确至2019年10月底前,新区将全面完成直管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同步全面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在已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村,全面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根据《方案》,新区改革试点内容共包括7个部分,分别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即对新区直管区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将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同年5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数据上报),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

  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即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合理确认截止时点,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做好各类人群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即通过民主协商、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的方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即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确定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研究制订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办法。

  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即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市场主体资格,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以发挥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

  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即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加强与农村“三变”改革的融合,包括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即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推进农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此成为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的主人,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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