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瘦身,为市场松绑。2016年4月以来,贵安新区探索构建取消办证、改为备案、自主办证、承诺办证、证照合发、严格准入等“六个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新模式,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降低,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走出了一条更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改革新路。
2015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7年9月,国务院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7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贵安新区明确全国31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单位之一;2018年3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将贵安新区明确为全省5个试点地区之一。2018年9月,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3年来,贵安新区“证照分离”改革从自主探索推进到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改革试点的各项要求,先后出台系列配套措施,初步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动态调整,改革事项做加法
坚持动态管理原则,依据改革政策变化情况、推进情况和市场环境需要适时调整完善改革事项,自2016年4月30日选择审批频次比较高、改革后效果比较明显的50项行政许可事项先行开展改革试点以来,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贵安新区先后对改革事项进行了2次调整,确保改革持续保持活力。2017年8月,印发实施《关于调整贵安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新梳理调整改革事项为62项。2018年5月,印发实施《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通知》,将改革事项再次调整至98项,包括取消办证5项,改为备案2项,自主办证2项,承诺办证34项,证照合发18项,严格准入37项。2018年5月调整以来,办理自主办证15项、承诺办证22项,证照合发19项、严格准入275项。
坚持创新导向,分类推进,审批准入做减法
贵安新区坚持遵循合法原则,在不涉及修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创造性提出“取消办证、改为备案、自主办证、承诺办证、证照合发、严格准入”“六个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新模式,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降低准营门槛。其中,取消办证、改为备案、严格准入与全国“证照分离”改革模式基本一致,自主办证、承诺办证和证照合发等改革举措彰显了独有的贵安特色。自主办证,即对部分暂时不适宜取消、专业性要求不高,对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潜在负面影响较小,可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调节的资格资质类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办照后即可直接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适时申办相关资格资质许可。承诺办证,对部分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种是企业向行政许可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在办证期间按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另一种是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证照合发,打破前后置常规审批模式,对部分前置行政许可事项,企业申办行业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实行“一并申请、证照同发”;对部分后置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可选择营业执照和行业行政许可“一并申请、证照同发”或“分别申请、证照分发”;对部分关联性强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照经营”或“一证经营”,不另颁发行业行政许可证件。
坚持责任导向,完善配套,审管联动做乘法
贵安新区坚持务求实效原则,针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做到落实不落空。审批部门制定细化配套的实施方案,明确审批条件、制定标准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公布示范文本,特别是对改为备案、自主办证、承诺办证和证照合发的事项,有针对性的制定备案书、承诺书和一表通;监管部门制定严格可行的监管方案,针对改革事项明确具体的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手段,确保“证照分离”改革统筹、平衡、有序推进。目前,已制定完成审批配套措施74个,监管配套措施60个。同时,注重审管联动,做到放活不放任。建立健全“证照分离”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和月报制度,形成左右联动、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改革合力。加强审管衔接,从制度层面加强规范,出台“审管分离”实施办法等10余项制度,从权责界定、衔接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审管分离细化明确,建设集审批、监管、服务和监督为一体的行政管理大数据平台,已建立审批云、监管云、监督云、招商云、证照云、分析云等“六朵云”,探索“审管同步、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分析应用”的“云上政务”新路,强化对行政许可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督管理,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坚持便民导向,优化服务,环节材料做除法
贵安新区坚持高效便捷原则,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特别针对改为备案、自主办证、承诺办证和证照合发4类改革事项,在减环节、精材料、压时限上下功夫,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对改为备案的改革事项,实行即报即办,由申请人填写统一制定的备案文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后,综合受理窗口予以登记备案并发放备案凭证即可开展经营。对自主办证的改革事项,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由综合受理窗口发放自主办证告知书即可在新区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在需要办理相关资质时,可按照新区建设行业企业资质改革试点中关于降低对人员和业绩的相关标准进行申请办理。对承诺办证的改革事项,承诺边办证边经营的,申请人作出“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书面承诺后,自窗口受理当日起2个月内可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如经营者在2个月内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由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承诺按规定经营即发证的,申请人按照告知承诺书约定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及签订承诺书后,审批部门当场发放证照,并自发证之日起2个月内开展1次现场核查,核查承诺属实符合审批条件的,允许其继续经营;核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一次为期5个工作日的整改机会,整改后二次核查仍不符合规定的,由审批部门撤销有关许可,收回经营许可证,并纳入审批失信名单管理。对证照合发的改革事项,合并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的申请表,重构优化审批环节,精简申请资料,压缩审批时限,重新编制审批标准清单,科学设计流程,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证照合发”,申请人不再需要多头跑、多次跑和重复提交资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和群众精准理解改革精神、充分享受政策便利。目前,已制作改革宣传片在新区各政务大厅滚动播放,开展改革宣讲会3期,制作宣传展板17块,发放宣传折页2500份。
实践证明,新区实施“六个一批”“证照分离”改革以来,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明显成效。改革以来,贵安新区新增市场主体和新增注册资金分别提高168%和153%。
下一步,贵安新区将强化信息互联共享,开发改革事项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系统,实现审批、监管以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归集、统计、分析和全程留痕监督管理,力争做到能在网上办理就无需跑路,必须到现场办的做到“最多跑一次”。同时,加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中涉及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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