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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金成:区域发展新空间的逻辑演进

2018年11月07日 10阅读 来源:改革

“十一五”以来,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效果逐步显现,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区域经济发展即将进入一个重要的转折期。根据我们的初步分析,我国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格局难以按目前的态势均衡地延伸下去,各地区不可能使GDP按同样速度增长,全国及各地区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及其与支撑体系间的匹配关系将更加复杂多样。在这种背景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用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用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通过“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来协调推动我国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因此,拓展我国区域发展新空间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十三五”期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相关研究综述

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的研究涉及新空间的概念与识别、意义、空间结构、拓展途径与对策等方面,下面分别予以论述。

对于区域发展新空间的概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相关的界定。与其相关的概念有“战略性区域”等。侯永志等指出,经济增长的战略性区域是对全国经济增速有较大贡献的地区。[1]安树伟提出了“战略区域-新战略区域-潜在新战略区域”的框架体系,并认为要把“新战略区域”和“潜在新战略区域”置于不同阶段“区域领跑者”的更替之中,以共同支撑未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2]

培育新战略区域是落实新时期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顺利迈向高收入社会的必然选择,有利于促进国内产业梯度转移、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对于实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重要的意义。[3]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是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十三五”时期优化区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必然要求。[4]

关于区域发展新空间的识别,侯永志(2015)通过建立空间均衡、结构转换、要素集聚的分析框架,运用工业化率和城镇化率两类指标,对我国285个地级市进行了筛选,识别出合肥、淮南、福州、厦门等38个潜在战略性城市。安树伟(2015)根据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陆海统筹、战略支撑作用明显,空间连续性和政策延续性强等原则,初步识别了新战略性区域和潜在新战略区域。史育龙、贾若祥、党丽娟(2016)以四个直辖市和334个地级行政单位为基本单元,以五年计(规)划为阶段,计算了“十五”到“十二五”期间各单元经济增量对全国经济增长贡献率的变化,同时兼顾各单元经济的绝对规模,筛选出重庆、成都、昆明、遵义、武汉等50个过去15年对全国经济增长贡献的突出单元,把这50个单元视为对全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增长新空间。这些识别标准操作简便,但是主观性较强,有的也不够全面。

对于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重点任务,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实施‘四大板块’和‘三个支撑带’战略组合”。刘勇(2015)认为“三个支撑带”指长三角支撑长江经济带,环渤海支撑东北、华北和西北经济带,以及泛珠三角支撑西南和中南经济带。孙久文认为,要立足“四大板块”和“三个支撑带”,利用三个支撑带解决四大板块战略的独建独享的问题。[5]肖金成、欧阳慧等则从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角度,提出要点、线、面耦合,构建“城市群-发展轴-经济区”国土空间开发体系。[6]城市群结构优化和功能升级有利于凸显城市群比较优势,有利于拓展我国区域发展新空间,形成带动经济、社会、环境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学者们对城市群支撑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着重优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形成和壮大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地区、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地的城市群。[7][8][9][10][11]对于中心城市区域服务功能的强化、重点地区一体发展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进等方面,学术界的研究比较多,在此不再赘述。

总的来看,我国区域发展新空间的拓展研究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区域发展新空间的概念与内涵尚未明确,新空间的结构体系尚未建立,新空间拓展的动力机制、城市群与经济轴带的关系、支持政策等基本属于空白领域,需要在未来研究中进一步探讨。

二、区域发展新空间的内涵与特征

区域发展新空间是对全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资源环境保障能力强、经济规模较大、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能够集聚更多的人口和产业,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育和发展,可以有效地推进国家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关键区域。区域发展新空间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看,区域发展新空间主要指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点承载区域,也是我国新一轮经济调整和经济总量扩张的主要区域。从广义上看,不仅包括高度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冀地区,这些地区通过结构优化与功能提升,仍然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而且包括未来15~35年支持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潜在新空间,也包括我国的海洋空间。

区域发展新空间有如下五个特征:一是战略性,即对全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全局意义,经济总量较大,经济增速较快,有条件集聚更多的人口和产业,可以有效地推进国家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二是带动性,即具有一定的辐射带动能力,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经济增长的引擎;三是梯次性,既包括高度发达地区,通过结构优化和功能提升,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以提升我国主要产品的竞争力,又包括未来15年左右支撑我国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关键区域,还包括潜在的发展新空间和海洋新空间;四是层次性,既有全国层面的新空间,又有城市群层面的新空间,还有省域层面的新空间;五是多维性,如相对于陆地而言海洋是新空间,相对于城市而言乡村是新空间。

三、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的科学基础

根据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一般规律和发达国家的经验,未来东部地区大部分省份的城镇化和工业化速度将趋缓,城镇化和工业化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将会减弱。与此同时,资源和环境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压力将持续加大,这将使我国国土安全、资源保障、生态和环境等面临诸多挑战。为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挑战,我们需要科学分析和冷静对如下问题进行思考:我国日益庞大的经济总量如何在全国地域上合理布局?如何看待我国内部的发展不平衡?如何使那些生态脆弱和环境恶化的地区的发展不至于陷入停滞?如何使那些大都市区、城市群、经济区、经济轴带能够增加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

“十一五”以来,东部地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比较严重,经济增长的速度开始慢于国内其他地区,在全国的地位有所下降,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开始加速。2008年以来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增速不断加快,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开始上升(见表1)。2010~2015年,东部与西部地区人均GDP比值由2.06︰1下降到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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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东部外贸依存度比较高,受国际影响比较大,尤其是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以来更为明显;东部地区各项要素成本,尤其是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全面上涨;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相继实施,使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投资明显加快;东部地区环境承载力不断下降,环境保护的压力又在不断提高;东部地区总体上已经处于工业化后期阶段,大部分省份城镇化水平比较高,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东部地区增长的动力都在减弱。

从未来趋势看,东部地区进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服务业将取代工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大力发展服务业是东部地区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内容。因此,东部的一些制造业有可能加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中原经济区、武汉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和长株潭都市圈等很可能成为先期承接产业转移的区域。

(二)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的理论依据

对一个区域而言,经济增长分为缓慢增长阶段(Ⅰ)、快速增长阶段(Ⅱ)、增速减缓或者结构调整阶段(Ⅲ)(见图一)。世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主要是由部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区域带动和支撑的。如果一个区域处于第二个阶段,就有可能成为全国的发展空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是与多元化的区域经济紧密相关的。我国如能有效利用区域之间发展阶段的差异,形成区域接力发展、梯次推进态势,有序传递支撑全国经济发展的接力棒,就有可能实现经济更长时间的持续健康发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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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大国,由于发展条件和机遇等方面的不同,各区域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经济增长阶段的异质性。当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区域处于快速增长阶段(Ⅱ)时,其他区域还处在缓慢增长阶段(Ⅰ);当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由第一代空间进入第三阶段(Ⅲ)时,另外一些区域即区域发展新空间刚好处在第二个阶段(Ⅱ),接替第一代空间发挥着对全国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于是就形成了一个区域接力增长的持续态势(见表2)。如果能够合理组织不同类型区域的快速增长阶段,就能实现比单类区域更长时间的持续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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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空间主要集中在东部的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的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支撑我国经济中高速增长的优势和能力在减弱。在这种背景下,需要及时地对区域领跑者进行更替,选择那些基础优势明显、战略地位突出、带动作用显著的区域,作为我国区域发展的新空间。从目前态势看,推动我国经济中高速增长的新空间应该是中原地区、长江中游地区、成渝地区、东北地区、关中地区、山东半岛、海峡西岸等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城市群。

(三)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的现实依据

1.我国区域经济增长存在明显的省际传递

通过分析1979~2014年全国30个省(区、市)经济增长率(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变化,把不同阶段经济增长率居前十位的省(区、市)作为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区域。结果表明,不同阶段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省(区、市)有明显的区域差异。2000年之前为东部省份持续带动阶段,2006之后过渡到以中西部省份带动为主阶段。

2.我国制造业已由集中转向扩散

2000年以来我国制造业先向东部地区集中,2004年后由东部向中西部地区扩散(见图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空间载体正在向中西部地区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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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的总体构想

以“轴带引领、城市群支撑、陆海统筹、梯次推进”为重点,加快形成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充分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中心城市区域服务功能,推进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轴带引领,构建“三纵-四横-一沿边”的空间格局

借助“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推动我国内陆沿边地区由对外开放的“边缘”转变为“前沿”,形成东西互济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13]

“三纵”指沿海轴线、京哈-京广轴线、包头-昆明轴线;“四横”指珠江三角洲-西江轴线、长江三角洲-长江轴线、淮海经济区-新亚欧大陆桥轴线、环渤海地区-内蒙古-新疆轴线;“一沿边”指从鸭绿江口-北仑河口的沿边开放地区。沿海轴线是优化发展的经济带,其中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要充分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山东半岛城市群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东部地区的发展新空间。京哈-京广轴线、长江三角洲-长江轴线、淮海经济区-新亚欧大陆桥轴线是支撑我国未来15年经济中高速增长的主要经济轴带;包头-昆明轴线、珠江三角洲-西江轴线、环渤海地区-内蒙古-新疆轴线是支撑我国未来15~35年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经济轴带;沿边开放地区全长22000公里,沿线分布了131个县级行政单位(约2000万人)、40多个地级行政单位(约7000万人),是以沿边城市和对外口岸为依托的“大分散、小聚集”发展轴线,战略地位十分突出。

(二)城市群支撑,形成区域发展新空间的主体形态

城市群已成为支撑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发展的核心区,国家间的竞争正日益演化为主要城市群之间的综合实力比拼。[14]2013年,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十大城市群土地面积仅占全国的10.5%,人口占全国的37.3%,GDP占全国的65.5%(见表3,下页),城市群已经成为带动我国经济中高速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主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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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发展新空间应该是以地级市为基本单元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城市群,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拓展我国区域发展新空间。促进城市群的发展,必须要通过促进核心城市与城市群区域的协调发展才能够实现。加强核心城市与城市群区域的城际交通联系,建立以核心城市为中心,包括高速公路、城际铁路、航空、海运在内的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通过一体化的交通体系来促进经济的一体化发展。[15]加强核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的产业分工和协作,核心城市的中心区着重发展公司总部、研发、设计、培训以及营销、批发零售、商标广告管理、技术服务等环节;核心城市的郊区和其他大中城市侧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周边城市和小城镇则专门发展一般制造业和零部件生产(魏后凯,2007)。

(三)陆海统筹,全方位拓展潜在发展新空间

我国海域辽阔,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海洋资源种类繁多,海洋生物、石油天然气、固体矿产、可再生能源、滨海旅游等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此外,在国际海底区域我国还拥有7.5万多平方公里金属结核矿区。2006年以来,国家加强了对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分类指导,沿海地区增长极不断涌现,一批临港临海产业园区快速崛起,海洋经济的规模效益明显提升。2015年我国海洋产业增加值6466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6%,形成了以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船舶工业为主的海洋经济结构。但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仍然比较滞后,陆海统筹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海陆经济关系不协调、海岸带和海域开发布局不合理、陆海生态环境冲突严重,制约着陆海统筹发展的进程。

陆海统筹,拓展潜在发展新空间,就是要以海洋大开发为支撑,推动国家发展战略由“以陆为主”向“倚陆向海、陆海并重”转变[16],以渤海、长江口及其两翼、珠江口及其两翼、北部湾、海峡西岸以及辽东半岛、山东半岛、海南岛附近海域为重点,统筹陆海资源配置、经济布局、环境整治与灾害防治、开发强度与利用时序、近岸开发与远海空间拓展,优化近岸海域空间布局,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大力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壮大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建设海洋强国。

(四)梯次推进,形成“第一代空间-发展新空间-潜在发展新空间”的接力机制

把“新空间”和“潜在新空间”置于不同阶段“区域领跑者”的更替之中。一方面要着力促进新空间尽快成长,另一方面要及早培育潜在新空间,同时要赋予第一代空间新的功能,从而形成“第一代空间-发展新空间-潜在发展新空间”梯次推进的格局,把支撑全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接力棒”有序地传递下去,以共同支撑未来我国经济的中高速增长(覃成林,2014;安树伟,2015)。

第一代空间包括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这三大城市群以2.8%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0%的人口,创造了36.0%的地区生产总值,曾经支撑了我国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然而与世界级城市群相比,发育仍不够充分。未来的发展要以内涵式增长为主,加快改革开放,打造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推进城市群的结构优化,建设世界级城市群。

我国现阶段的区域发展新空间,主要包括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山东半岛、海峡西岸等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但尚未发育成熟的城市群。未来的发展要以自身“做大做强”为主,加快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推进城市群功能提升,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兼顾结构优化。

潜在新空间既包括环北部湾、云南沿边、新疆沿边、吉林沿边、淮海经济区、晋冀鲁豫交界地区、黄河上中游地区、汉江流域、西藏“一江三河”地区、青海湟水谷地、黔中地区、滇中地区等区域,又包括海洋发展空间。这些区域既是战略性资源富集区,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加工制造、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又是我国对外开放的新门户,还是维护国家稳定、巩固民族团结、边疆安全的重要区域。近期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场化进程,积蓄能量,为2030年之后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加快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天津等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区建设,支持海南利用南海优势资源发展特色海洋经济,建设青岛蓝谷等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五、用新动力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

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需要培育新动力,新动力的培育和形成需要新机制。过去,区域发展的动力主要靠政府推动、投资拉动,如区域政策、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在计划经济时期,主要靠中央政府投资建设大型骨干项目为区域发展提供动力。未来,应主要靠市场、靠企业、靠需求拉动。尤其是在世界经济不景气、国际需求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扩大国内市场需求,便成为推动区域发展的基本动力。没有内在动力的形成,区域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当然,政府推动仍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动力,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科学编制空间规划,消除行政壁垒,对于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仍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一)培育新空间形成的内在动力

区域发展新空间的形成,不仅需要顺势而为,强化经济集聚,促进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强区域合作,而且需要充分发挥发展新空间的承上启下作用,通过(城市)群(经济)区耦合,形成“城市群-经济区-发展轴”有机结合的经济空间结构。

1.促进经济集聚

要素的流动产生了经济活动的集聚。集聚经济是吸引经济活动向某一地区靠近的“向心力”,是导致城市形成和不断扩大的基本力量。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显著改善,缩小了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与国内外市场的时间距离,具备了吸引各类要素集聚的基础条件。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因为一旦集聚发生,无论对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将对经济增长产生长期的正向作用,这意味着政府的政策目标应致力于保证报酬递增部门的集聚。[17]我国的特大城市和部分超大城市仍有集聚人口的空间。在城镇化的中期阶段,促进以生产和运输效率为核心的区域经济,优化考虑容量较大的交通工具,以及公共交通路线沿途新开发区的增长,加快人口和劳动力向区域性中心城市聚集;在城镇化的高级阶段,侧重于以宜居性为核心的城市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

2.加快产业转移

2001年以来,我国区域经济空间格局经历了重大调整,经济份额上升的省份由东部明显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且驱动中西部经济份额上升的产业主要是第二产业,东部省份第二产业的竞争优势已明显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北京、上海、广东产业的服务化趋势明显。[18]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过程中,产业链条式、整体式、集群式转移特征日趋明显,要正确认识不同区域之间资源禀赋和所处工业化阶段的差异性,把握不同产业在不同地理区域之间进行转换接续的空间和机遇,加强对各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和布局的分类指导,加快东西合作共建园区建设步伐,完善承接产业转移载体。

3.深化区域合作

在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区域发展新空间的形成和发展要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市场一体化”来实现,区域分工的不断深化,要求市场范围足够大和要素的自由流动。[19]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客观上要求跨行政区合作体制机制的创新,避免“诸侯经济”所造成的效率损失,也要求一定的行为规则。这种行为规则要满足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为合作行为提供充分的激励,二是对违反“游戏规则”者与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者给予足够的惩罚,以使违规者望而生畏。

4.助力群区耦合

经济轴带是我国区域发展的总体空间框架,城市群是区域发展新空间的主体形态,经济区是发展轴线与城市群连接的中间环节,完善(城市)群(经济)区的耦合机制极为重要。以城市群为核心,发挥城市群对周边经济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城市群的外延拓展,加快形成东北、泛渤海、泛长三角、泛珠三角、海峡、中部、西南、西北八大经济区,加强相邻各省份的经济联系与合作,消除行政壁垒,促进要素跨区流动[20],为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奠定基础。

5.发挥“承上启下”作用

充分发挥新空间的“承上启下”作用。“承上”,即如何尽快成长为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主要承载区,以及更好地承担第一代空间转移出来的功能。要特别注意避免第一代空间成长过程中走过的弯路,如发展质量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城市包容性不足,外来人口市民化滞后;城市建设无序蔓延,空间利用效率不高;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环境质量趋于恶化等问题。“启下”,即通过辐射带动作用,带动潜在新空间的快速成长。

(二)改善新空间形成的外部环境

1.提高经济自由度2015年,美国华府智库传统基金会发布了《2015年经济自由度报告》,中国得分52.7分(全球平均得分为60.4分),在亚太4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30位;在参与排名的178个经济体中列第139位,仍属不太自由的经济体。经济自由度得分最高组国家,也拥有最高的人均收入水平;随后逐步递减,减至最低得分组,人均收入水平也最低。就国内而言,以市场化指数衡量经济自由度,区域之间的差异较为明显(见图三),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应通过加强产权保护和减少规制来提高经济自由度。提高经济自由度的过程,也是政府调控方式由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转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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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我国企业在发展中面临一系列高交易成本,包括税收成本、融资成本、管制成本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其中尤以非生产性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最且充满不确定性,企业的发展环境需要大幅度改善。因此,供给侧改革必须在减税的同时,着力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并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结合起来。对于目前急需解决的产能化解与企业盈利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待,看哪些是由于制度因素导致的,哪些是因为经济政策与管理造成的,根据不同原因对症下药。从根本上优化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降低企业发展的非生产性成本,用制度来约束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活动和投资决策的主体。[21]

3.完善区域调控手段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政府调控区域经济主要有三种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我国更多的时候是以通知、意见、纲要、决定、建议、规划的形式提出,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基本无法可依,随意性较大。区域经济的调控手段应该以行政手段为主逐渐转向以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为主,这样政策才能够有连续性,政策效力才能够不断传递下去。[22]政府要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企业和市民等市场主体真正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

参考文献

[1][3][19]侯永志等:《支撑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新战略性区域研究》,中国发展出版社,2015年

[2]安树伟:《培育中国经济新战略区域》,《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0月14日

[4]陈政高:《拓展区域发展空间》,《人民日报》2015年11月19日

[5]孙久文:《新常态下“十三五”时期区域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区域经济评论》2015年第1期,第23~25页

[6]肖金成欧阳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年,第26~34页

[7]姚士谋等:《中国城市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6年

[8][15]国家发改委国地所课题组:《我国城市群的发展阶段与十大城市群的功能定位》,《改革》2009年第9期,第5~23页

[9]杨荫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背景和框架》,《改革》2014年第8期,第125~130页

[10]杨荫凯:《我国区域发展战略演进与下一步选择》,《改革》2015年第5期,第88~93页

[11]孙久文原倩:《我国区域政策的“泛化”、困境摆脱及其新方位找寻》,《改革》2014年第4期,第80~87页

[12]覃成林:《利用区域接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5月21日

[13]安树伟郁鹏:《未来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战略新棋局》,《区域经济评论》2015年第1期,第13~17页

[14]胡祖才:《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中国经贸导刊》2016年第19期,第8~9页

[16]曹忠祥等:《我国陆海统筹发展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

[17]魏后凯:《现代区域经济学(第二版)》,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年

[18]李国平等:《产业转移与中国区域空间结构优化》,科学出版社,2016年

[20]肖金成汪阳红:《“十三五”时期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思路》,《光明日报》2015年9月23日

[21]王小鲁余静文樊纲:《中国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2013年报告》,中信出版社,2013年,第14~15页

[22]安树伟刘晓蓉:《区域政策手段比较及我国区域政策手段完善方向》,《江淮论坛》2010年第3期,第36~40页

注释:

①考虑到自然地理、地缘政治、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本文分析对象不包括西藏。

②数据来源来自各省(区、市)相关年份统计年鉴和2015年各省(区、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③按照常理,应该选择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但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各省(区、市)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太多,如2011年有23个省(区、市)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而这里选择经济增长率居前十位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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