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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8年11月15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日报

  11月8日,我市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就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通报。

  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新体制,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林长制”的精神,于今年10月30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提升我市绿色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打造“秀美鹰潭”的现实需要。

  目前,全市林地面积299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8.25%,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及天然林保护面积177.4万亩。拥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10个,总面积49万亩,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就是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向全社会发出加强林业生态保护的强烈信号,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到行动上,让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争当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排头兵,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推进林长制的主要目标

  全面推行林长制总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经营利用水平。具体目标是:到2018年底,全面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2%左右,活立木蓄积量达到936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到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状态,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

  同时,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四级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我市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我市的总林长是市委书记郭安,副总林长是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秀明。四位林长分别为: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徐云,负责贵溪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负责余江区;副市长黄占共,负责月湖区和龙虎山;市政协副主席官金福负责高新区和信江新区。

  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主要任务

  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二是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三是创新管理机制,构建行政村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四是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建立“互联网+”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五是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为开展生态文明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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