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河湖管护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河湖管护标准,为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河湖长治久清提供技术支撑。(本报11 月25 日02版)
我市出台河湖管护技术指引,可以说抓住了河湖长治久清的“牛鼻子”,必须精准给力、持续发力。
近几年来,我市着力构建市、县、镇、村多级河长制,建立起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推进机制。从报道上看,《指引》对日常河湖管护范围、管护目标与机制,河湖巡查、检查、养护、保洁管理,河湖信息化与网格化建设,河湖养护经费及核算标准和管护监督考核等一一作出规定,让每一条河湖都“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
河长制是有了,但要发挥出成效,关键是要将责任细化、巡河常态化,真正建立起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一步一步走,一段一段看,针对断面指标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善于牵头抓总,针对河湖保护和治理的难点、痛点、盲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各部门实行联防联控联治,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将河长制化为务实踏实的环保行动,完善绩效评估、政绩考核机制至关重要,说到底就是要推动“河长治”。只有抓住了“长治”这个“牛鼻子”,才能实现水岸常绿、河湖常清的美好愿景。这既需要河长履责有力、尽责尽力,更需要一河一策、综合施策。
推而广之,让河湖“长治久清”,不仅要围绕“灭黑臭、提水质、美环境”的要求,通过科技治污、控源截污、源头控污等手段,坚持疏浚保洁与引水活水相结合、生态修复与景观提升相结合,打通水系、贯通水脉,打造“水畅、河清、景美”的水生态风景线;而且要按照岸上与岸下同治、优环境与促转型共抓的要求,以优质增量带动存量调整,以先进产能淘汰落后存量,从源头上堵住污染源下河。
当然,河湖治理光靠河长远远不够,还应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主责,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全民监督的作用,通过实行有奖举报、微信圈曝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措施,形成全民亲水爱水护水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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