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在我国农业发展总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按照《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均属于优化发展区,其中江苏省和安徽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从发展现状来看,2016年,长三角4个省市保有我国4.1%的农业用地、9.3%的耕地,承载了全国12.7%的农业从业人口,2016年产出了13.7%的农业增加值。长三角地区的农业在全国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该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农业科技贡献率等指标均显著高于平均水平。
一、长三角地区农业发展总体概况
(一)农业资源条件
长三角地区包括三省一市,地处长江下游地区,在土壤水文、气象气候、动植物资源等方面比较相近,农业资源条件丰富而多样。
1、农用地逐年减少,占全国比重保持稳定
2016年,长三角地区3个省市农用地总面积约26532千公顷,约占全国农用地总面积的4.1%。与2007年相比,长三角区域的农业用地减少了约45万公顷,占全国农业用地总面积的比重则显著增加,从2.8%上升到4.1%,提高1.3个百分点。与上年相比,长三角农业用地面积下降4.7万公顷。长三角占全国约3.7%的土地面积,保有全国约4.1%的农业用地和9.3%的耕地。长三角地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农业用地面积约14.5亩,比全国人均面积低约30亩。
从农用地结构来看,2016年,长三角地区耕地面积、园地面积和牧草地面积分别约为12604千公顷、1246千公顷和0.9千公顷,占全国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9.3%、8.7%和0%,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时期(2009年)相比,耕地、园地和牧草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均有所下降。关于林地,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2009-2013,长三角地区林地面积1290万公顷,占全国林地面积比重为4.1%,比2009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
从耕地资源来看,至2016年底,长三角3个省市耕地总面积约12604千公顷,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9.3%。近年来长三角耕地面积呈下降趋势,与1996年农业普查时点比较,到2016年长三角地区耕地面积减少了约870千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比重下降了约1.1个百分点。
2、农业从业人口逐年下降,农业就业率显著低于全国
长三角地区承载了全国约13%的农业就业人口。2016年,长三角地区农业从业人员为2737万人,占全国的12.7%。与前两年相比,长三角地区农业从业人口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占全国的比重相对稳定在12.7%上下。与2014年相比,长三角地区农业从业人口减少了144万人,占全国比重上升了0.1个百分点。与4.1%的农业用地占有率相比,长三角地区聚集了12.7%的农业从业人口,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区。
从就业结构来看,长三角第一产业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第一产业从业人口比重逐年下降。2016年底,4个省市第一产业从业人口比重为19.2%,较全国水平低8.5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全部就业人员中,在农业就业的占不到两成。
3、农业投资逐年提高,农业投资比重显著低于平均水平
2016年,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857亿元,是2011年的2.9倍,占全国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5%,比2011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从2012年到2015年,长三角地区每年的平均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338亿元,占全国比重为7.7%。
2011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对农业的投入逐年提高,占全国农业投资的比重在2014和2015年达到较高水平,2016年有所下降,降幅0.4个百分点。
从农业投资在总投资中的地位来看,2016年,长三角地区对农林牧渔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额的比重为1.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5个百分点。与2015年相比,长三角地区对农业的投资持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拉大。从近5年的情况来看,2012年到2016年,长三角地区对农林牧渔业的投入占固定资产总投入的比重呈上升趋势,5年平均为1.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个百分点。与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的比重(4.9%)相比,长三角地区对农林牧渔业的投资比重明显偏低。
(二)农业生产情况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区,生产粮、棉、油、猪等大宗农产品,也是我国茶叶、水产品、蚕桑、水果等多种特色农产品的主要产区,在我国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供给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粮食、茶叶等作物重要产区,粮食播种面积呈减少趋势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粮食自给能力,把粮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不断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及粮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至2015年已经实现了粮食产量的“十二连增”。2010年来,长三角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呈现逐渐增加趋势,于2015年达到高点后逐年减少。2017年长三角4省市粮食播种总面积约13450千公顷,较上年减少2万多公顷。但与2010年相比,长三角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增加了近10万公顷。从占全国的比重来看,2017年长三角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国的12.0%,比上年有所提高,总体上占全国的比重基本稳定,2010年来保持在12%上下。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粮食总产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到2015年达到一个定点后有所下降。2017年长三角4省市粮食总产量约7874万吨,低于2015年的总产量;2010年,长三角地区产量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比重为12.7%,以后7年来一直在12.5%-12.9%间波动。长三角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的比重略高于粮食播种面积比重。从粮食作物种类来看,长三角地区稻谷生产规模较大,2016年的产量均占全国的19.4%。
除粮食外,长三角地区也是我国油料、茶叶、蚕茧、柑橘等特色农产品的重要产区。从棉花产量来看,虽然长三角地区棉花总产量占全国的比重较低,2016年为5.2%,但部分省市棉花产量居我国前列,如安徽、江苏均处于前8位。2016年,长三角地区油料产量为376.7万吨,占全国的10.4%,其中,江苏和安徽省是我国油菜籽的主要产区。此外,长三角地区茶叶、蚕茧、水果的产量占全国的比重均达到10%以上。长三角的甘蔗产量虽然占全国比重不高,但浙江的甘蔗产量居全国前10位。
与该地区农业用地比重(4.1%)相比,占全国产量的比重较高的的种植业产品有粮食、茶叶、蚕茧、油料、水果、麻和棉花。
2、木材和油茶籽的重要产地
长三角地区也是我国重要的林业产区,尤其是木材和油茶籽产量占我国总产量的比重较高。长三角地区不是橡胶、松脂、生漆和油桐籽的主要产地,产量极少。2016年,长三角地区木材产量712万立方,占全国的9.2%,主要产区是安徽、江苏和浙江省,其中浙江省木材产量居全国前列。长三角地区油茶籽产量13.3万吨,占全国的6.2%。
3、蜂蜜、禽蛋等畜禽产品重要产区,猪肉产量全国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
长三角地区也是我国畜禽产品的重要产区,主要生产肉类、奶类、禽蛋和蜂蜜,除奶类占全国产量的比重较小(3.6%)外,其他三类畜产品占全国的比重均超过10%,其中蜂蜜产量占全国的比重较高。2016年,长三角地区肉类、奶类、禽蛋和蜂蜜的产量分别为902.5万吨、133万吨、372.3万吨和11.4万吨,分别占全国的10.6%、3.6%、12%和23.7%。
其中,长三角地区的肉类以猪肉为主,占该地区肉类产量的63%,占全国猪肉产量的10.7%,是我国重要的猪肉生产供应基地。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的猪肉产量先保持稳步上升态势,2014年猪肉产量达到高点后2015和2016年均有所回落。长三角猪肉产量占全国的比重从2013年开始持续下降,2016年的比重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1.2个百分点。其中,安徽和江苏是长三角地区主要的猪肉产区。
2016年,长三角地区禽蛋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2%,主要产区为江苏和安徽两省,其中江苏省的禽蛋产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此外,长三角地区也是我国蜂蜜的主产区,2016年蜂蜜产量占全国的23.7%;4个省市中,蜂蜜产区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占全国的比重达到19.1%。长三角地区也生产绵羊毛、山羊粗毛和很少的山羊绒,主要产区在浙江省,但生产规模小,长三角地区的总产量占全国的比重均在2%以下。
4、水产品产量占全国两成,淡水产品产量较高
长三角地区滨江临海,尤其是东海海区拥有舟山、吕四等著名渔港,水产养殖业和捕捞业的发展条件都比较优越,是我国常规水产品及多种特色水产品的重要产区。
2016年,长三角4个省市共产出水产品约1391万吨,较2010年产量增加了230万吨;2016年,长三角水产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20.1%,与2015年相比,占比有所降低,比2010年降低了1.5个百分点。
从渔业生产结构来看,长三角地区以淡水渔业为主。2016年,淡水产品总产量占长三角地区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到53%,占全国淡水产品产量的21.7%,其中,江苏省和安徽省是淡水产品的主要产区,产量分别占全国的10.9%和6.9%;长三角地区的海洋渔业仅分布在沿海的上海、江苏和浙江3省市,2016年海水产品总产量占全国的比重为18.7%,其中浙江省是主要产区,产量占全国的14.0%。
(三)农业经济概况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呈现上升态势,内部各省差异化特征明显。
1、对全国农业经济的贡献度呈下降趋势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农业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占全国的比重在2013年下降后又有所回升。2016年,长三角四个省市共实现农业增加值约8720亿元,在全国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为13.7%,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中重要作用。与2010年相比,该区域农业增加值增长了2977亿元,但长三角地区在全国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下降了0.9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农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比地区增加值所占比重低10.1个百分点。2016年,长三角地区的农业增加值比上年平均增长4.0%,低于全国的平均增速4.6%。4个省市除上海外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浙江省增速较快,增幅为7.2%。
随着经济发展,第一产业收入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的比重逐渐下降是世界共性规律。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2016年比重为4.9%,较2011年降低1个百分点,较同期全国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低3.7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4个省市的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均呈逐年减少态势,江苏和安徽省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较高,均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其中安徽省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
2、近年来农业总产值对全国贡献度保持稳定,渔业和服务业占全国比重较高
2016年,长三角地区农业总产值继续保持增长态势。4个省市共实现农业总产值约1.5万亿元,较2010年增加了5610亿元;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13.7%,较2010年比重下降了0.3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农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等于农业增加值所占比重,高于农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对全国农业的总体贡献度较高。从增速变化来看,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农业总产值增速变化的地区差异比较明显,上海自2014年以后开始持续负增长,浙江和安徽省增速较高,2016年分别为7.3%和6.0%。
分产业来看,对长三角地区的农业总产值的贡献主要来自于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但从对全国的贡献来看,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贡献度更高一些。2016年,长三角4个省市共实现种植业总产值7618亿元,林业总产值592亿元,畜牧业总产值3204亿元,渔业总产值3147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760亿元。从各类农业产值占全国农业产值的比重来看,种植业和林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均为12.8%,渔业所占比重较高,为27.1%,其次为农林牧渔服务业,占全国的比重为15.6%。
3、农业结构与全国相近,渔业占比较高
与全国平均水平一样,长三角地区农业结构以种植业为主。2016年,长三角地区农业总产值构成中种植业占近一半,其次是畜牧业和渔业,均约占21%,林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比重较低,分别占3.9%和5%。近年长三角地区农业结构变化幅度较小,总体表现为种植业和畜牧业比重下降,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和林业比重提高。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长三角地区农业结构与全国的相似,均以种植业为主,畜牧业比重较高,长三角的特点是渔业比重较高。2016年,长三角地区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比重略高于与全国平均水平,渔业比重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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