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三角农业发展的地区比较
长三角地区4个省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农业发展条件、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优势和特色等都存在较明显的地域差异。
(一)农业基本概况比较
1、农业用地主要分布在三省,四地农地结构差异明显
长三角地区的农用地面积主要分布在安徽、浙江和江苏三省。2016年,三省分别占长三角农用地总面积的42%、32%和24%。长三角4省市中农用地面积最大的是安徽省,约1114万公顷,占全国农用地总面积的1.73%。农用地面积较小的是上海市,农用地面积为31.4万公顷。从年度变化情况来看,长三角及4省市的农用地面积呈逐年减少趋势。
从农用地结构来看,4个省市的农地资源差异明显,其中浙江省园地和林地资源丰富,安徽和江苏省耕地资源更为丰富,且安徽省的农用地资源相对均衡,园地和林地资源也较多,仅次于浙江省。2016年,长三角地区的耕地主要分布在安徽省和江苏省,分别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4.3%和3.4%,两省耕地面积是长三角地区的82%。长三角地区的园地主要分布在浙江,占长三角地区的47%,安徽的原地资源略多于江苏,两省资源占长三角地区的52%。长三角地区的牧草地很少,主要分布在安徽和浙江。长三角地区的林业用地主要分布在浙江,占整个长三角的比重超过一半。其次为安徽,占长三角的39%。。
2、农业就业主要分布在安徽,江浙农业就业数量下降幅度较大
与农用地和耕地的分布相对应,长三角地区的农业从业人口也主要集中在安徽、江苏和浙江。其中安徽省和江苏省的农业人口占长三角地区的比重分别为51%和31%。从近两年的变化趋势来看,除上海市外,长三角地区和3个省市的农业从业人口数量均逐年下降。与2015年相比,农业人口数量下降幅度较大的是浙江和江苏,分别下降5.43%和3.9%。下降幅度较小的是安徽省,不到1%。
3、江苏省对农业增加值贡献较大,增速更快
从对长三角地区的农业增加值的贡献来看,江苏省表现突出,农用地资源排在第三位,耕地资源和农业从业人口均排在安徽之后,但江苏省农业增加值占长三角地区的比重为46.76%,高出安徽17个百分点。浙江省以较少的农地资源和人力资源,贡献了22.54%的农业增加值。从近年来的变化趋势来看,从2011到2016年,六年平均增长率较高的是江苏省,年平均增长10.1%;安徽省和浙江省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8.1%和7.4%;上海市的年增长率为负数,年均减少0.7%。
4、对农业的依赖度呈现明显梯度特征,安徽农业投资强度更大
从农业对当地经济增长的贡献来看,长三角地区4省市呈现明显的梯度特征,其中上海处于第一梯度,农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小于1%,浙江和江苏处于第二梯度,农业贡献率介于4-6%之间,安徽处于第三梯队,农业贡献率超过10%,安徽省的经济对农业仍有较大的依存度。与国际先进国家相比,除上海市外长三角其他三省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均高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
从农业的就业贡献来看。长三角地区4省市呈现与增加值类似的梯度特征。其中安徽省农业就业依存度最高,为31.7%,江苏和浙江省均低于20%,上海市最低,为3.3%。与2015年相比,4个省市的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均有所下降。
从对农业的资本投入额来看,除上海外,长三角地区3省在2012年到2016年五年间对农林牧渔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安徽的投资最高。但从单位面积农用地的固定资产投入来看,五年平均投入最高的是安徽和江苏两省,平均每年每公顷投资恶为6044元和5168元。浙江和上海较低,但高于全国平均投资强度。
(二)现代农业发展比较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区域,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意义。其中的上海市被整建制列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农业现代化是动态和相对的概念,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区域性特征,目前尚无国际通用的权威评价标准体系。目前在我国应用最广、最权威的当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根据2013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涵盖物质装备水平、科技推广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水平、产出水平、可持续发展水平等6大类一级指标,24个具体指标。考虑到可比性和数据可获得性等原因,本文目仅选择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农业生产效率等方面的几个指标进行简要分析比较。
1、农业劳动生产率呈现明显梯度特征
农业劳动生产率是衡量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从每个农业从业人口创造的农业增加值来看,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劳动生产率也呈现明显的梯度特征,江浙地区较高,其次为上海,安徽较低,其中上海和安徽的劳动生产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江苏和浙江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分别为4.84万元/人和4.21万元/人,上海和安徽分别为2.41万元/人和1.86万元/人。
与2015年相比,三省一市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均有提高。其中,浙江的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增幅达到两位数,为13%,江苏、安徽和上海三省市的劳动生产率年增幅均低于全国年平均增长率7%。其中,上海市的年增幅较低,为1%。
2、长三角各地土地单产差异明显
农业土地生产率也是衡量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总体来看,作为谷物和油菜籽的主产区,长三角地区这两类产品的单产普遍较高,棉花和花生单产普遍较低,但也有省份花生单产较高(如安徽省)。受自然条件及设施条件等的影响,长三角各省市主要农产品的土地产出率存在较大差异。如上海的谷物单产较高,安徽的花生和油菜籽单产较高,江苏的油菜籽、谷物和花生的单产均较高,浙江省的棉花和谷物单产较高。
从谷物单产来看,2016年,全国谷物平均单位面积产出水平为5990公斤/公顷,长三角地区有3个省市的土地单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土地产出率在长三角地区为最高,仅次于排全国第一的吉林省(7804公斤/公顷),其次是江苏和浙江每公顷产出超过6300公斤,高于产粮大省黑龙江。
从棉花单产来看,2016年,全国棉花平均单位面积产出水平为1584公斤/公顷,长三角地区4个省市单产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相对来说,浙江省的单位土地产出率较高,达到1470公斤/公顷;从花生单产来看,2016年,全国花生平均单位面积产出水平为3657公斤/公顷,长三角地区4个省市只有安徽和江苏2个省单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安徽省花生单产(4955公斤/公顷)高于河南和山东,仅低于新疆(5827公斤/公顷),单产排名全国第二;从油菜籽单产来看,2016年,全国油菜籽平均单位面积产出水平为1984公斤/公顷,长三角地区4个省市中有3个省市单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江苏省油菜籽单产2785公斤/公顷,单位土地产量在全国名列前茅。
3、区域整体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
2016年,长三角地区的农业机械总动力占全国的比重为14.43%,与2015年相比,长三角的农业机械总动力占全国的比重提高了2个百分点。
从长三角4省市来看,农业机械总动力较高的是安徽省和江苏省,分别占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的7.06%和5.05%;其中,安徽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超过6000万千瓦,江苏的农业机械总动力超过4000万千瓦,上海市仅100多万千瓦。
与农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相比,部分省份农业机械投入力度更大。如江苏省农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1.00%和3.39%,总动力比重超过农地面积比重4个多百分点,超过耕地面积比重1.6个百分点。超出两类土地面积全国比重的还有浙江和安徽省,说明整个长三角这三个省份的农业机械投入力度较大。
从2013到2015年,江苏省机械总动力年均增长超过4%。增长较小的是上海,年增长率2.6%,最小的是浙江,年增长率为负。与2015年相比,2016年长三角地区的农业机械总动力仍在提高,增幅为1.1%。
从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来看,2017年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6%,主要农作物的耕作环节以及小麦、水稻的收获环节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比2016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的机械化水平较高,如2017年上海市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达89.3%,2016年江苏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2016年浙江省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74.02%,2017年安徽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3%。
4、农田设施化水平整体较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均高于全国
从耕地灌溉面积比重来看,2016年,长三角地区为80.4%,八成以上的耕地为可灌溉耕地。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长三角地区的有效灌溉面积比重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29个百分点。与2015年相比,2016年整个长三角地区和4个省市的耕地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量的比重均有所提高,增长率较高的是江苏省,比上年增长2.6%。
2016年,4个省市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都显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可灌溉耕地比重最高的是上海市,耕地灌溉面积比重为99.5%。其次是江苏省,灌溉面积比重为88.7%。安徽、浙江三省的比重均高于70%。总体来看,长三角地区的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配套情况较好,抗自然风险能力较强。
此外,从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来看,2017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7.5%,长三角4省市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上海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左右(2015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6.2%(2016年),浙江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2015年),安徽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2015年)。
三、长三角地区农业发展:2018年展望
总体来看,长三角4省市由于经济发展程度差异而导致的在农业发展方面的区域差异非常明显,上海、江苏和浙江、安徽的农业发展水平依次递减。同时也可以看到,4省市农业发展水平在逐年提高,部分省市在农业规模经营、农业资本投入等方面不断加强,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较高,各地大都有自己独特的地理标志农产品。
2018年,是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发布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将积极落实《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7号)等相关政策,落实2018年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如上海市发布《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发布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江苏省发布《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发布《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1、多途径提升农业生产能力
2018年,在农业用地持续减少的背景下,长三角地区将继续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和菜田建设、增加可灌溉面积等手段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如江苏省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占耕地面积比重提高到65%以上;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和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有效灌溉面积比重2022年提高到95%;安徽省将控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700亿斤左右,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36万亩;将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和市县政府责任,计划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万亩;将实施全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上海积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划定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50万亩蔬菜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简称“三区”),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装备建设,提升“三区”生产能力。
2、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2018年,长三角地区将继续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将继续提升农业机械化、设施化和信息化水平,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一是继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统筹兼顾。如安徽省提出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甲级队”,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0年,安徽全省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0%。计划采取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鼓励小农户以土地、林权、劳动、技艺、产品、房屋等开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等多种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上海市将采取多种途径,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二是实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提升机械化水平。2018年,各地积极推动全程机械化。如上海发布《2018年本市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工作方案》,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印发《2018年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实施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浙江农机局印发《2018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江苏省将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2018年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实施工作的通知》,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行动,推广设施农业新机具、新技术,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5年内力争达到90%。三是继续提高设施化、信息化水平。如江苏省2018年将实施新一轮设施农业提升工程,推广应用现代化、智能化设施装备。将积极发展智慧农业、智慧渔业,推进智能粮库建设,促进农业产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2022年实现惠农信息进村入户和农业市场主体信息服务全覆盖。浙江省《行动计划》提出要“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实施“12188”工程(即建设100个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200个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100个特色农业强镇、80条全产业链和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继续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着力于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农业新模式和示范基地。上海市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业公共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农业信息的精准化控制,强化信息服务能力。上海市将建设农机库房和粮食烘干设施,加快推进农机设施装备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安徽省将建设安徽农业大数据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动“互联网+”在农业领域广泛应用。四是将继续推进品牌培育工程。如江苏省2018年将推进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开展大品牌孵化行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苏”字号区域公用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名特优农产品品牌。着力推进“苏米”品牌创建,提升太湖“三白”、邳州白蒜、盱眙龙虾等品牌知名度。并将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参加境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5年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区域公用品牌30个、超5000万元的产品品牌300个。安徽省将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绿色皖农”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五是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2018年将长三角地区将继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落实《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如浙江省继续加快发展创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旅游风情小镇和休闲旅游示范村;安徽省将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重点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持续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推进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实施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田园综合体、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到2020年实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营业收入3500亿元。积极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上海将制定地产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建立健全地产农产品现代化物流和营销体系。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环、楔、廊、园、林、湿”生态环境格局,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打造绿色生态乡村旅游产业链。江苏省2018年将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3年内实现县级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服务站、行政村“一村一品一店”全覆盖,全省农业电子商务销售额2022年力争突破1500亿元。计划5年建设100个特色小镇、1000个休闲观光农业精品村,全省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年收入达到1000亿元。将推动农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新农民利用新技术开展农村创业创新,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载体建立农村创业创新基地。计划5年建设3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20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并创建一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使其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先导区。
3、不断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一是将积极试点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试验示范区创建,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7〕26号),长三角地区有五地被列为试点先行区,包括浙江省整个区域、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和上海市崇明区。2018年,各地将积极探索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和技术集成,建立农业绿色发展制度,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并提炼推广。安徽省2018年将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行家禽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二是将大力提升农产品认证率。如2018年上海市将制定绿色食品发展工作方案,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支持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将组织实施“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全市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达到20%。三是将将继续推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将继续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化,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将继续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业环境污染防治完成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如上海市2018年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升耕地质量。安徽省2018年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计划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病虫害绿色防控,计划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全面推进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皖北地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深化安徽省巢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4、加快由增产向增效提质转变
2018年,长三角地区将更加注重提升农产品品质,实施绿色化、优质化战略;更加注重提升土地利用效能,实施作物高效化、特色化和品牌化战略;更加注重监管体系建设,确保食品安全。一是大力发展经济高效作物。如江苏省2018年将在稳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基础上,大力发展绿色蔬菜、应时鲜果、花卉苗木、中药材等高效作物,积极推广稻田养蟹、养虾、养鸭等高效种养模式;将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到2022年全省林木种苗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发展林下经济800万亩,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优质产品。如江苏省将大力发展名特优水产品荞殖,计划全省河蟹、小龙虾等名特优水产品产值在2022年达到1000亿元,培育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每个县(市、区)培育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的特色产业。安徽省将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创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大力发展茶产业、中药产业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推进奶业优质安全发展。三是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如江苏省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省创建,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以及覆盖所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体系。安徽省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推行农产品生产“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试点;并将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上海将加快农业生产各类标准的制定和应用,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5、农业科技贡献率稳步提高
2018年,长三角地区将继续深入实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各地将通过构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和农科人才培养体系等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农机装备制造和研发,以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贡献率的稳步提升。一是大力发展种源农业。如安徽省将高标准建设安徽省南繁育种基地,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江苏省将加强农业新品种选育,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现代种业。二是要加强基础性农业科技、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如江苏省提出要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和公益性重大农业科技研究,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重大成果。安徽将组建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应用。三是要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如安徽省提出要加快研发适用于经济作物、养殖业、丘陵山区的农林机械,发展高端农机装备制造。四是要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如安徽省提出要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五是要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加快农业科技转化。江苏省将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开展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实施一批重大专项。江苏省将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与科技对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和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挥示范、转化和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挂县强农富民、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水平,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提出江苏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2022年力争达到72%。浙江省将继续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着力形成“产业+团队+项目+基地”的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模式,促进农技供需对接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撰稿:戴伟娟 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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