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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后凯:实施化肥、农药使用减量行动计划

2018年12月17日 10阅读 来源:《中国合作经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包括化肥、化学农药、化学除草剂、兽用抗菌药等的减量化,重点是化肥和化学农药的减量化。

早在2015 年2 月,农业部就制定出台了《到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 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 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和农药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双零增长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全国的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均已呈现下降趋势,提前实现了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

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化肥和农药使用强度仍然严重超标,化肥和农药使用长期处于过量状况。化肥、农药等农业化学品长期过量使用,不仅导致土壤养分失衡、土壤肥力和有机质下降,使土壤和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而且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使农产品和环境安全受到威胁。

建议

在现行的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国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计划,采取总量控制与强度控制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和强度实现持续快速下降,使之逐步稳定在安全合理的适宜区间。

一是分类梯次推进,实行“双减双控”。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实行“双减双控”,分地区、分农产品、分阶段梯次推进化肥、农药的减量化,力争经过2—3 个五年行动计划,在2030 年之前,将化肥、农药使用强度控制在国际警戒线以下的安全合理区间之内。所谓“双减”,是指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都要实行减量;所谓“双控”,是指对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既要实行总量控制,又要实行强度控制。为此,要尽快研究制定不同地区、不同农产品、不同时期化肥和农药使用强度的控制标准,并根据强度标准确定各地区的总量控制目标。如要在2030 年之前实现化肥和农药使用强度达到国际警戒线之下,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年均下降幅度应分别达到3.3%和2.8%以上。

二是建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实施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计划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要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条件进行大胆探索,先行一步。近年来,一些地区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方面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黑龙江开展了农业减化肥、化学农药和化学除草剂的“三减”行动,广东省设立了8 个省级蔬菜化肥减量示范区,河南省将全省划分为5 个减肥增效类型区。建议由农业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在全国建立一批不同类型的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

三是支持新型肥料、农药的研发和应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以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为主体,深入推进产学研全面合作,加快生物肥料、水溶肥料、高效缓释肥料、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病虫绿色防控产品等新型肥料、农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效率。同时,要加大对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支持力度,对生产和销售新型肥料、农药的企业在税收方面给予相应优惠,对使用新型肥料、农药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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