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 年来,中国城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中国城镇化历程,总结中国城镇化成功经验,对新时期中国城镇化进行展望,将关于城镇化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故事提升到理论层面,不仅对中国城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对城镇化理论和发展经济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世界城镇化和反贫困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的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快速推进, 城镇化率从1978 年的17.9%提高到2017 年的58.5%,城镇常住人口从1.72 亿人增长到8.13 亿人, 约占同期世界新增城镇人口的26%, 对世界城镇化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于中国城镇化的历程,一是可以根据城镇化率的标准划分为三个阶段,二是可以根据中国城镇化的内涵特征划分为四个阶段。
从城镇化率的角度来看, 结合国际上对城镇化阶段的划分标准[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分别以30%和50%为分界点(见图1)。第一个阶段是1978 年底至1995年底的初期阶段, 城镇化率从17.9%提高到29.0%,年均提高0.65 个百分点,临近30%的分界点。第二个阶段是1995 年底至2010 年底的快速推进阶段, 城镇化率从29.0% 提高到50.0%,年均提高1.39 个百分点,达到50%的分界点。需要说明的是,1996~2000 年城镇化率的跳跃式提高,主要是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调整和数据修正引起的。周一星指出,“四普”和“五普” 城镇人口新老统计口径在2000 年出现了大约4.7 个百分点的差值,为了前后衔接,有关部门把4.7 个百分点的差值分摊在1996~2000年[2]。第三个阶段是2010 年底至今的快速推进但速度放缓阶段, 城镇化率从50.0%提高到2017 年的58.5%, 年均提高1.22 个百分点,相对于前一阶段有所放缓。
考虑到统计口径的调整和数据修正影响了按照城镇化率划分阶段的准确性, 我们进一步从中国城镇化的内涵变迁进行划分。与中国改革的历程及其对应的人口迁移特征、外出务工情况、城市规模导向等相结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见表1,下页)。
第一个阶段是1978 年至1991 年, 城镇化缓慢推进,以就近城镇化为主,对应中国改革开放的启动和目标探索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城镇化的主要特征, 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农民外出务工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为主。特别是1984 年至1988 年,农业劳动力向乡镇企业快速转移, 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5566 万人, 农村非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由1984年的8.8% 迅速提高到1988 年的21.5%, 全国建制镇从6211 个增加到10 609 个[3]。在此背景下,这一阶段的城镇化以小城镇为主导,提出要“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其理念在费孝通所著的《小城镇大问题》中得到充分体现,即“小城镇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人口出路的一个大问题”[4]。之后,城镇化规模导向也成为学术界长期争论的议题和中国城镇化战略的重点内容[5]。
第二个阶段是1992 年至2001 年, 城镇化由慢到快过渡, 外出务工人口在制度约束下规模逐步增长、就地城镇化与异地城镇化并存,对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建立的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城镇化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以1992 年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契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外出务工规模逐步增加,到2000 年全国外出农民工7849 万人[6]。与此同时,就近城镇化在这一时期仍然比较重要, 到2000 年,全国建制镇超过20 000 个,比1988 年增加1 倍[7]。可以说,这一时期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流动,已经逐步打破传统“离土不离乡”的束缚,逐步跨出镇界、县界、省界,由此拉开了中国区域间、城乡间大规模人口迁移的序幕。从城市规模战略来看,这一阶段依然要求“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第三个阶段是2002 年至2011 年, 城镇化快速推进,以异地城镇化为主,对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完善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任务指导下, 更加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劳动力迁移)中的作用。“十五”计划决定“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的有序流动”,各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政策①。在这些政策支持下,从2002 年开始,外出务工人口规模快速增长,从2001 年的8399 万人快速提高到2002年的10 470 万人,之后以年均600 万人的增速提高到2012 年的16 336 万人(见图2,下页)。相应地, 这一阶段的城市规模战略导向开始转向“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由于迁移人口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大规模向大城市集中,有学者指出这一阶段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的道路实际表现为追求大城市扩张的偏向[8]。
第四个阶段是2012 年以来城镇化快速推进但速度放缓, 再次进入就地城镇化与异地城镇化并重的新阶段, 对应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这一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中国改革进入“五位一体”全面改革的新阶段,城镇化相关政策改革逐步全面深化。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 受户籍制度约束,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②的差距越来越大, 从1978 年的2.1 个百分点,提高到2002 年的11.7个百分点, 再到2012 年的17.1 个百分点(见图3),“不完全城镇化”“半城镇化”等概念日益受到重视,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成为中国城镇化的重点和难点。在此背景下, 以2014 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 ~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标志,中国城镇化全面进入以“人的城镇化” 为核心、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为主的新阶段。之后,两类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开始缩小, 从2014 年的18.9 个百分点逐步降到2017 年的16.2 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鼓励、引导与支持,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外出务工人口增长规模开始下降[9]。
二、中国城镇化的经验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城镇化立足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特征、转型期的时代特征、空间和规模上的大国特征等基本国情,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渐进式推进、多元化推进等方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城镇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正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推进方式,避免了其他发展中大国的“贫民窟”现象,通过全面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不断提高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返乡的自主选择权,避免出现“贫民窟”。城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伴随城乡发展和城镇化推进,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经历了“城市偏向”向“农村偏向”的转变[10-11],与经济体制改革和城镇化阶段一致,其过渡期在20 世纪90 年代、节点在2002 年左右(鼓励农民外出务工)、2012年以来不断强化。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和市民化的政策[12],为其自愿“返乡”“留城”提供政策支持:一方面支持其返乡创业就业,促进就近城镇化,另一方面支持其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有序市民化。一般认为,在城乡二元结构下,中国大规模的农业转移人口不能融入城市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但是从农民主体角度看, 农民正是在“进可自由进城、退可顺利返乡”的双向流动过程中有序实现城镇化的,这是中国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保持社会秩序的关键[13]。在中国城镇化和大规模人口迁移过程中,在以人为本理念指导下,以尊重迁移人口的主观能动性、维护迁移人口的自主选择权、提高迁移人口的可选择性为基本出发点和政策着力点,加强迁移人口“进城”政策支持和“返乡”政策保障,是中国城镇化避免“贫民窟”的重要成功经验。
第二,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全面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巨大贡献。从20世纪80 年代的农民外出务工“离土不离乡”,到90 年代初期开始跨省流动规模逐步提高,再到2000 年之后农村富余劳动力大规模外出务工,“农民进城”在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劳动力保障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水平,逐步稳定和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数据来看, 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工资性纯收入及其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快速提高,从1991 年的152 元、21.44%提高到2001 年的772 元、32.62%, 再提高到2012 年的3448 元、43.55%(见图4), 为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的提高作出了较大贡献。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经历波动和不断扩大之后,2002 年开始逐步减缓、稳定并降低(见图5)。由于统计口径变化,图5 中没有合并2012 年之后的数据和趋势图, 实际上,2012 年之后依然维持着城乡收入比不断降低的趋势。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农民收入快速提高,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 年的7.7 亿人减少到2017 年的3046 万人,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
第三, 积极推进市民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自2002 年左右农村富余劳动力大规模外出务工开始, 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农民工享受均等的权益, 关于农民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和社会关注越来越多,之后,“市民化”与“户口”作为中国特色城镇化的专业词汇逐渐在国际广泛传播。从2002 年以来市民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来看,主要体现在不断降低的户籍壁垒以及教育、医疗及其他公共服务的日趋均等化。当前,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方案基本成熟,各地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门槛,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其他城市已经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教育方面,1992 年至今,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教育, 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经历了“以借读方式为主解决入学问题”“探索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问题”“破解异地升学难题”等三个阶段[14],到2016 年,流动儿童的失学率为4%~5%, 受高考制度影响,16~18周岁流动人口子女失学率相对较高(25%左右)[15],这也是未来需要破解的难题。与此同时,随着以赋权功能为核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推进实施, 持证人在居住地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将逐步全面实现。
(二)顺应转型期特征,渐进式推进城镇化
渐进式推进既是中国改革的成功经验,又是中国城镇化的典型经验。渐进式改革的过程,实际上是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创新,之后进行“总结推广”的过程。中国城镇化的渐进式推进主要体现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领域的渐进式改革等方面。
一是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制度的渐进式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活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中国大规模人口迁移和快速城镇化创造了原动力。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自始便是在法律约束下, 以“ 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渐进式方式推进的。早在政府允许实行家庭承包制之前,一些边远的贫困农村就悄悄试验包产到户, 随着1978 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这种改革方式逐渐得到默许、认可直至推广③。之后,随着以人口乡城/区域间迁移、行政区划调整等为主的城镇化的推进,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在城市土地利用、农村土地利用以及城乡区域土地统筹利用等方面逐步深化。从2002 年左右开始,随着城镇化与城市空间快速扩张,中央要求各地大力推行并逐步完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由此,逐步确立和完善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本制度。2012 年之后,随着城镇化进入转型发展阶段,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以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为目的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以及以统筹区域土地为目的的“跨省域补充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的办法”等逐步探索实施(见表2,下页)。
二是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制度的渐进式改革。中国户籍制度的基本依据是1958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伴随改革开放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呼吁中逐步调整。20 世纪80 年代,在“离土不离乡”背景下,《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出台。1992 年之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跨省流动的大规模增加,户籍及其附属权益的“不可迁移性”与劳动力自由流动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由此拉开了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序幕。之后,在各地试点、实践基础上,从20世纪90 年代后期以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逐步推进,到2014 年确立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再到2016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户籍制度改革方案逐步成熟。
三是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渐进式改革。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城镇化推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了从低水平到全覆盖、从城市偏向到城乡统筹的转型[16-17]。养老保险方面,1991 年起逐步实现了从政府包办到政府、企业、个人多方共担的缴费型养老金的转型;继而在20 世纪90 年代后期建立完善了统账结合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9~2011 年,建立、完善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④,并逐步推进全覆盖和城乡统一;2015 年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全建立了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方面,1994 年开始试点、1998 年正式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向全国推广;2003 年开始试点、2006 年向全国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⑤,2007 年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广到城镇居民;2009 年确立全民医保为目标并逐步实现全覆盖;2016 年开始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并开始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与此同时,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逐步建立完善。
(三)尊重大国特征,多元化推进城镇化
中国的大国特征决定了各地城镇化各具特色,其城镇化水平和速度各不相同,为此,按照顶层设计的要求,各地以“自主探索”和“设计试验”⑥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实施多元化推进[18],这是中国城镇化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
第一, 中国城镇化的多元化特征最直接体现在各地不同的城镇化水平和速度上。从2017年各地城镇化率及2008~2017 年各地城镇化推进速度来看, 主要表现出以下方面的特征:上海、北京、天津的城镇化率较高,均在80%以上,西藏城镇化率最低,仅30.90%,其余省份城镇化率分布在45%至70%之间(见图6,下页)。城镇化推进速度方面,上海、北京的城镇化率基本稳定,吉林和黑龙江的城镇化率推进速度较慢,其余大部分省份的推进速度在年均1~2 个百分点。除省级差异之外,不同规模、不同区域的城市之间、县城之间、镇之间,在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推进速度、城镇人口增长、人口迁入迁出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 对应着不同的城镇化推进方式。
第二,各地以“自主探索”和“设计试验”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不同的城镇化举措。由于各地城镇化阶段、发展水平、人口迁移情况等方面的差异,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制度等政策方面,往往以“自主探索”和“设计试验”相结合的方式多元化推进。在“自主探索”方面,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例,自江苏省从2003 年开始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以来,一些省市先后开始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原各类户口依法享有的政策原则上不变。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导下,各地按照“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基本要求,分别因地制宜出台了相应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另外,2017 年初以来,约60 个城市先后制定了“零门槛落户”及家属随迁、人才公寓、租房购房补贴、创业补贴和优惠贷款等,掀起“抢人大战”。在“设计试验”方面,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基础上,2014 年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分三批将2 个省和246 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率先探索城镇化关键制度改革,在市民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城市要素下乡、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和推广的经验⑦。土地制度改革方面,2015 年以来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 个试点县(市、区)实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第三, 各地因地制宜形成了不同的城镇化推进模式。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各地因地制宜,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城镇化推进模式。除就地就近城镇化和异地城镇化、不同规模不同城市发展思路等之外, 在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方面也形成了不同的典型经验。人口就近城镇化方面, 有学者将就近城镇化分为三类, 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以内地强县为代表)、强镇崛起带动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以沿海地区强镇为代表)、以地市为单位推进全域的城乡一体化和就近城镇化(以区域内的主要地级市为中心,以县城、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形成多级城镇体系)[19]。农村就地城镇化方面, 有学者从农房改造视角将其划分为房地产商开发、企业发展带动、集中居住或项目统筹、村集体筹资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偏远农区(中心村)建设和慈善组织资助等七种类型[20]。土地城镇化方面,有学者根据城镇化推进的动力机制和空间模式, 将中国的城镇化推进模式归纳为建立开发区、建设新区和新城、城市扩展、旧城改造、建设中央商务区、乡镇产业化和村庄产业化等七种类型[21]。除此之外,中央政府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视,迫使城镇化的土地来源由耕地转向农民的宅基地,由此围绕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问题,在纯农区出现了“农民上楼”和“资本下乡”的城镇化推进模式[22]。
三、推进中国城镇化的未来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城镇化遵循中国的基本国情,坚持以人为本、渐进式、多元化推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然,中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主要体现在城市内部二元结构明显、土地资源空间错配、外出务工人员就业质量低、城市治理水平有待提升等方面。未来, 中国的城镇化在遵循以往成功路径稳步推进制度创新、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同时,亟待进一步处理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城乡关系、“四化”关系,要通过积极推进城镇化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智能化等联动,实现高质量的城镇化、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探索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的城镇化。
通过城镇化相关制度改革,破解当前城镇化重点难点问题。当前城镇化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归根究底,在快速城镇化与人口大规模迁移背景下, 随着各地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差距不断扩大, 在原有按户籍人口配置资源的标准下,各地“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资源”与“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资源”的差距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土地、住房、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资源在人口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的结构性过剩与短缺问题。在渐进式、多元化城镇化以及地方分权体制约束下, 政府主导的相关资源不能及时跟随人口迁移进行调整或进行跨区统筹,因而,这种城镇化进程中的资源错配问题表现得越来越显著。为此,未来推进中国城镇化,要在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明确按常住人口配置各类资源,以人地挂钩、居住市民化、常住人口与服务挂钩、幸福迁移等为重点,促进土地、住房、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就近迁移、举家迁移等幸福迁移模式,降低资源优化配置的难度。
第二,通过城镇化与高质量发展联动,促进实现高质量的城镇化。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明确判断, 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此之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已经提出要促进“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在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探索一条高质量的城镇化道路显得更加紧迫。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五大新理念的引领[23],从城镇化角度来说,创新发展意味着进一步深化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土地、投融资等体制机制创新, 提高要素流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协调发展意味着在城镇化进程中深入推进城乡、区域间的协调发展,积极优化城市规模体系和空间体系,促进产城人融合发展;绿色发展意味着要积极提高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效率和质量,优化“三生”空间,实现可持续城镇化; 开放发展意味着在城镇化进程中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全球城市,辐射带动城、镇、村体系开放合作发展;共享发展意味着坚定“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镇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供更充分、更均等的公共服务[24],提高“进城”“返乡”的可选择性和主观能动性,维持较高的社会流动性。
第三,通过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联动,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从城乡关系的视角来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是互相关联、互相依存的两个战略。第一,快速城镇化和人口大规模乡城迁移之后,乡村凋敝及其引致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中国传统城镇化并没有必然导致城乡一体化,在此背景下, 乡村振兴战略成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农民发展权、平衡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战略举措。第二,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联动推进,资本下乡、劳动力返乡的数量和质量将不断提升, 城乡土地也将得到更加有效的统筹利用,由此实现城乡要素共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城乡共荣。第三,从中国渐进式城镇化角度来看,乡村振兴战略将通过改善乡村风貌、丰富乡村功能、提升乡村价值,影响人口迁移的决策变量、效用水平和迁移决策,进一步引导人口城镇化从快速推进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以此在渐进式联动发展中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第四,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将逐步改变传统城镇体系的理念,在两类战略联动推进下,城镇网络体系将逐步向城镇村融合共生体系转变, 成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表征。
第四,通过城镇化与智能化联动,探索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的城镇化。城镇化与智能化联动,既体现了新技术革命对城镇化的影响,又体现了城镇化与新产业联动发展的要求, 同时还赋予了“四化同步”新内涵。第一,第四次工业革命以智能化为核心, 是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跨越发展的结果,未来推进城镇化与智能化联动,是新技术革命对中国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与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新命题。第二, 第四次工业革命是一次全面系统的技术变革, 会对产业发展和劳动力需求带来巨大冲击, 比如新技术的发展会提高对开发设计人员的需求,人工智能的发展将减少蓝领工人需求,等等, 由此会产生城镇化进程中的产业和就业重新匹配问题, 并由此引致新的劳动力迁移和人口布局问题。第三,城镇化与智能化联动,意味着智慧城市、智慧小镇、智慧乡村的大规模建设,由此,未来的城镇化将以智慧城乡建设为抓手、以智能化为驱动力、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智慧型城镇村体系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参考文献
[1]魏后凯:《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年
[2]周一星:《关于中国城镇化速度的思考》,《城市规划》2006 年第S1 期,第32~35 页
[3][7]许经勇:《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三阶段及发展方向选择》,《湖湘论坛》2016 年第2 期,第64~68 页
[4]费孝通:《小城镇大问题》,《瞭望周刊》1984 年第5 期,第26~28 页
[5]苏红键魏后凯:《城市规模研究的理论前沿与政策争论》,《河南社会科学》2017 年第6 期,第75~80 页
[6]魏后凯苏红键:《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3 年第5 期,第21~29 页
[8]李培林:《小城镇依然是大问题》,《甘肃社会科学》2013 年第3 期,第1~4 页
[9]厉以宁:《农民工、新人口红利与人力资本革命》,《改革》2018 年第6 期,第5~12 页
[10]林辉煌贺雪峰:《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从“剥削型”到“保护型”》,《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年第6 期,第1~10 页
[11]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课题组:《改革开放40 年中国工农关系演变: 从缓和走向融合》,《改革》2018 年第10 期,第39~51 页
[12]张亮李亚军:《就近就业、带动脱贫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环境》,《改革》2017 年第6期,第68~76 页
[13]夏柱智贺雪峰:《半工半耕与中国渐进城镇化模式》,《中国社会科学》2017 年第12 期,第117~137 页
[14]和学新李平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政策:变迁、反思与改进》,《当代教育与文化》2014年第6 期,第14~19 页
[15]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6)》,中国人口出版社,2016 年
[16]郑秉文于环高庆波:《新中国60 年社会保障制度回顾》,《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 年第2期,第48~59 页
[17]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经济发展:回顾与展望》,《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 年第1期,第37~49 页
[18]郁建兴黄飚:《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新进展———兼论纵向政府间关系的重构》,《政治学研究》2017 年第5 期,第83~103 页
[19]李强陈振华张莹:《就近城镇化模式研究》,《广东社会科学》2012 年第4 期,第179~190 页
[20]吴碧波黄少安:《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研究》,《制度经济学研究》2016 年第1 期,第163~184 页
[21]周飞舟王绍琛:《农民上楼与资本下乡:城镇化的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15 年第1期,第66~83 页
[22]李强陈宇琳刘精明:《中国城镇化“推进模式” 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12 年第7 期,第82~100 页
[23][24]蔡昉:《转向高质量发展“三谈”》,《经济日报》2018 年2 月8 日
注释:
①主要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要求2002 年2 月前,必须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七项收费,包括暂住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等。
②分别以城镇常住人口、非农业户口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进行计算。
③到1984 年底,全国农村的全部生产队和98% 的农户都采取了家庭承包制的经营形式,随后人民公社体制也被正式废除。
④1992 年,民政部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贴为辅,实行个人账户储备积累制。1999 年,由于存在“保富不保贫”、保障水平低、缺乏政策支持等诸多问题,国务院下发通知,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整顿规范,并要求停止接受新业务。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⑤20 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合作医疗由于缺乏稳定的资金支持系统, 个人缴费模式在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不高的情况下难以实现。
⑥“自主探索”指地方在已有制度供给之外,自主创新政策目标或政策工具;“设计试验”指在进行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制度变革之前,自上而下选定一个或几个地方政府先行试验,以较小的成本积累实践经验、发现潜在问题、降低政策风险、提高创新方案推广、扩散的适用性。
⑦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