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简报》,发布我市2018年11月份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1月份永州市境内37个地表水断面和2个境外考核永州市的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其中Ⅰ类水质断面6个、Ⅱ类水质断面31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
Ⅰ类水质断面6个:紫良乡野狗岭、江村镇江村渡口、柑子园镇周邝村、水市水库、车头桥、归阳镇。
Ⅱ类水质断面31个:诸葛庙、异蛇山庄、曲河、大夫庙、港子口、绿埠头、道县水厂、祥林铺桐溪尾村、东洲山、蓝山县水厂(汇源源峰村)、东安县水厂(高岩水库)、浯溪水厂(杨梅岩)、普济桥、金陵水库、双牌县饮用水源地、白水入湘江口、涔天河水库上游1000米、东西河汇合处、大坪坳水库(江永县水厂)、黄阳司、老埠头、茅竹镇滴水、双牌水库、五里牌、紫水河入湘江口、曹家滩、祁水入湘江口、纱帽岭村、江华县水厂(鱼塘坡)、井塘乡马江口村、候背电站。
Ⅲ类水质断面2个:珠山镇蒿草塘村、大历县村。
二、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11月份曲河和诸葛庙两个市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的要求,11月份对我市中心城区四个评价点和一个对照点的PM10、 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进行了监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 24天,轻度污染天数为6天,无效数据天数0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8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1月份我市在全省空气质量排名中名列第10名。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