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政府办获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办公室经组织专家实地考核评估,按照《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批准我县成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并颁发证书、标牌,有效期为三年。
近年来,我县围绕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和康养石柱建设,因地制宜探索有机农业绿色防控机制,坚持引用、修订与制定相结合办法,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全面推进有机、康养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今年9月27日至28日,我县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接受国家农业农村部专家组考核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石柱县“全国有机农业(莼菜、稻谷、天麻)示范基地”现场检查评估考核符合基地创建要求。
据悉,我县获批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的产品品种包括莼菜、水稻和天麻,覆盖下路街道、黄水镇、冷水镇、沙子镇、枫木镇、鱼池镇、悦崃镇、三星乡、洗新乡、石家乡合计1309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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