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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级机构改革这样改

2019年01月28日 10阅读 来源:颍州晚报

1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

此次市级机构改革,对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50个。党委机构14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政府工作部门36个。

市委机构改革

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将市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将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将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委宣传部所属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

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由挂靠市委组织部改为在市委组织部加挂牌子。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考核培训科划入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牌子。

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将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并入市委统战部,将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将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内设的侨务科划入市委统战部。不再保留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

优化市委办公室职责。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组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委宣传部不再保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调整市委老干部局管理体制。将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组建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督查考核职责整合,组建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办公室。

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市政府机构改革

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职责,以及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水务等部门相关职责,在市级机构改革中同步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委员会、市畜牧兽医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农业委员会、市畜牧兽医局。

组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职责,以及市旅游局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牌子。将市旅游局更名为市旅游发展中心,作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民政局所属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市科学技术局的专利管理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市粮食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粮食局。

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金融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融资担保职责,市商务局的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监管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服务相关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数据资源管理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市人大机构改革方面,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政协机构改革方面,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方面还包括:组建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不再保留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招商局更名为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阜阳民用航空局更名为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等。

《实施意见》还明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按照要求,2019年3月底前,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将基本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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