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合法身份证’了,再也不用‘裸奔’了。”近日,个体户孙燕琼从区审交办市场监管窗口领到了首批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这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个人网店将告别“无证时代”。
80后孙燕琼在网络平台上经营着一家日用品网店,开店一年多来,生意越做越好,但是由于没有执照,有时难免被客户质疑。得知电商可以申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后,她立即前往办理。孙燕琼向区审交办市场监管窗口提交了相关材料,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完成了所有的审核程序。不到15分钟,她就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我打算把这个营业执照做成图标挂在微店里,每个产品的右上角都挂上,说明我们是合法经营的。”孙燕琼开心地说。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开始实施,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其中,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方面,《电子商务法》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不同于以往的网店营业执照,该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以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再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市场准入更便捷。截至目前,定海区已发出电子商务营业执照11张。
“有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其实对商家和消费者都是比较有利的,对商家而言经营将更诚信规范,更易获得消费者认可。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也能顺利找到商家维权。”定海区审交办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赵倩鸣介绍,目前,《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在定海还处于试行阶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将进一步加大《电子商务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电商平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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