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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促进民营经济七大细则出炉

2019年02月21日 10阅读 来源:成都商报

2018年,成都市民营经济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实现增加值7464.8亿元,同比增长8.1%,比全市GDP增速高0.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完成税收1527.6亿元,占全市的54.1%;截至2018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219.7万户,其中企业73.7万户,个体工商户146万户。新希望集团、通威集团、蓝光控股、科伦实业、蓝润实业、成都蛟龙港6户企业入选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日前,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方面的实施细则。

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实施细则  支持企业建集体宿舍、食堂等

记者注意到,该细则除了支持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特殊困难企业实行延缴税款等。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保、公积金,可申请在1%-4%范围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支持企业建设研发设计、销售、行政管理及员工倒班房、集体宿舍、食堂等配套服务设施。降低办电成本,小微企业及低压用户“零成本”接电,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10%;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实施重点企业用气专项优惠等。

成都加快打造7条国际铁路班列和5条铁海联运通道;到2022年,国际客货航线数量突破120条。全面实行空港口岸“7×24小时”通关服务。进出泸州和宜宾水运集装箱港口且正常装载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标准的40%收取。

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  首发上市最高奖350万

该细则提到,设立100亿元应急周转基金、规模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基金、不低于20亿元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总规模20亿元四板基金。记者发现,鼓励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等都是“真金白银”的奖励。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民营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按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在成都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且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首次挂牌且进入创新层的补助50万元、进入基础层的补助25万元。

鼓励民营上市企业再融资,按融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同时,新迁入的民营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350万元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非上市民营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单笔达3000万元以上,每笔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对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品种为成都市首次发行的,每笔奖励50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  培育1000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该细则称,培育一批拥有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且技术水平国内外领先、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具备颠覆传统行业或开拓新产业创新潜能的“成都创造”领军企业。培育1000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加大对企业研发全过程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应用,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民营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配套资助。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省、市两级补助总额均为最高250万元。

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奖励,总额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25万元。单户企业年度内最高累计奖励100万元。对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共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经评审通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民营企业新获批(授牌)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申报期内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500万元补贴。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的实施细则 企业冲进世界500强,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

记者从细则中看到,成都将设立100亿元新经济发展基金,采取直投、引投和跟投方式,对企业发展的初创、成长、爆发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融资服务。首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500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相应给予100万元奖励。

经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而毕业不超过5年的在蓉创业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贷款,并给予全额贷款贴息支持。本土企业在成都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新增投资,符合“5+5+1”重点产业方向,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功能型总部企业由单一职能发展为具备三种及以上职能或者转变为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升级为全国总部、亚太区总部和全球总部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实施细则 海外并购引进核心技术最高奖5000万元

该细则中提出,对企业成功开展的以引进核心技术为主的海外并购,经评估鉴定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企业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对成都市企业主导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境外产业合作园区,对项目初期场地租赁费、设备购置费、大型营销推广活动给予30%支持,对每户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度。支持建设集聚度高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含专业楼宇),单个园区扶持资金最高500万元。对“成都造·国际品牌”企业给予50万元品牌建设费扶持。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展位费给予最高90%支持。支持民营企业新设境外企业,单个项目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年、最长3年的补助支持。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收新增资本金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军民融合企业在成都市独立或联合实施完成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军民融合技术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设备投入占研发总投入20%以上。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实施细则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专家智库

根据细则,成都将依托法律服务行业协会,遴选30名法律服务专家人才,成立民营企业重大案件协调专家组。遴选20名知识产权维护专家律师,建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专家智库,为民营企业创新权益提供法律保护。

严厉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行为。在办理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充分评估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包容审慎监管新经济。正确对待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性行为,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经济的监管方式,既激发创造活力,又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 推动市属国企广泛引入民营资本

记者看到,成都将加快实施30户以上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项目,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合资新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等方式,广泛引入民营资本参股入股,力争在“5+5+1”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案例。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2019年6月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总用时压减至90个工作日。通过银行网点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一站式”导办服务,辅助企业实行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并完成远程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实现企业“就近办照、多点办照”。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积极推广“首证通”,市场主体开办时在食药监、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申请获得的首个审批许可(备案核定)作为“首证”,并作为审批办理“后证”的依据,将“证前现场审查”改为“证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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