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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开区法院警队创新发展工作运转机制

2019年02月27日 10阅读 来源:中安在线

  中国江苏网讯 建院以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在区党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经过建院初期阶段的艰苦磨炼,法警队伍建设得到了全面发展。成功保障了吴某某等13名被告等多被告案件50余起。先后获得集体三等功1次、其它各类集体奖项8次、警队个人获奖10余人次。警队通过构建“三三四四”运转机制,即“三个作用、三个态度、四种习惯、四种品质”,有效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发挥“三个作用”

  一是发挥在编干警作用。在编干警主要来自部队军转干部和法院行政编制的干警,均具备良好的军政素质和警务业务能力,对法律知识有全面的学习和掌握,能够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能够担当重任,放手大胆开展工作,凡是重要警务保障均有在编干警组织或参与。目前,在编干警与聘任警员搭配编组,以“1+2”或“1+3”的干警加辅警方式开展警务保障,已经成为我院实施警务保障的主要形式。

  二是发挥党员骨干作用。党员骨干往往也是业务骨干,思想进步,自身感召力强,在工作学习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警队充分发挥党员骨干作用,遇事与党员干警商量,开展经常性的思想谈心活动,及时了解群众关切,调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遇有急难险重任务时,党员干警均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协助执行方面,经常遇有突发性的查扣、拘传等警务保障,家住法院附近的朱绍永、刘闪、张森森等同志常常被派出协助执行,从无怨言,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重要作用。

  三是发挥复转军人作用。复转军人包括军转干部和复员士兵,共同的当兵历史,在警队是一种重要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警队充分发挥复转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守纪律的精神,在重要任务分配上,在重要警情的处置上,军转人员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在2019年春节前夕,执行局得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山西某市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大型机械设备,由于临近年关,加上雨雪天气,执行难度较大,根据执行的用警申请,警队选派经验丰富的军转干部中队长华文昌及另外两名执行法警配合执行法官前往山西执行扣缴任务,冒着风雪严寒,被困高速路4个小时,历经3个昼夜,终于将这一难啃的执行骨头案拿下,圆满完成了配合强制执行任务。

  坚守“三个态度”

  一是虚心学习的态度。业务学习永远在路上。警队抓业务学习有着良好的传统。建院以来,警队以打基础、上台阶、争先进、创业绩为思路,潜心学习研究和制定警队各项规章制度。为方便干警学习,给干警订制了安检理论、执法细则等应知应会的学习资料。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警务技能考核比武,警队建队初期就参加全省业务理论考核并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为警队建设和发展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以后多次参加上级考核中均取得较好成绩,从而打牢了在全市法院警队第一方阵的根基。

  二是专心工作的态度。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是对专心工作的最好诠释。有人认为判决书上没有法警的名字,法官是红花,法警就是绿叶。绿叶也有绿叶的价值,没有司法警察坚守安检,危险物品难以控制;没有司法警察的保障,法庭秩序难以维系;没有司法警察的配合,执行工作难以进展;没有司法警察的执勤,突发事件无法有效应对和处置,机关安全无法保障。作为司法警察看到职业价值所在,心无旁骛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展现司法警察独特风采。过去的一年里,司法警察工作面临严峻的安全形势,省内兄弟法院发生被告人脱逃、个别法院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先后完成4次安全督查整改等任务。面对困难和压力,法警队伍思想稳定,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入一处使,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警务保障工作。

  三是用心训练的态度。扎实的警务训练基础是提高警务保障能力的前提,也是完成各项任务的根本要求。司法警察的训练主要分为体能和技能训练两种。根据司法警察所担负的任务,坚持勤训一致、训用结合的原则,定期开展基础理论学习,掌握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基本动作,注重应用训练和综合演练,提高依法执勤和文明执勤的能力。在理论学习上,重点开展安检理论知识的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和辨别方法。在处置安检突发事件上,重点针对爆炸物品、危险液体和管制刀具的处置。在体能训练上,定期组织环金龙湖长跑,提高了身体素质。在攻防训练上,重点组织擒敌拳、应急棍和对抗性演练等内容的训练,近期警队改编的擒敌拳训练也收到了良好效果。

  养成“四种习惯”

  一是养成安全检查细心的习惯。细心首先是成为安全检查文明窗口的必要条件。在安全检查时,值班人员要仔细观察被检查人员的体态特征和携带物品的性质,从其进入安全检查室通过询问、登记、检查三个过程就要分辨出其个性特征,以及携带物品的安全状况,值班人员基本上能够做到正确判断。其次,细心也是安全检查的职责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对于物品的性质通过X光检查,要能迅速做出判断,对可疑物品进行再次检查确认。2018年共对6万余人次的检查,查出和没收管制刀具6把,其它违禁物品180余件,接受上级各种督察10余次,真正发挥了安全把关作用。

  二是养成警务巡查留痕的习惯。安全巡查工作是一项动态警务保障,随时可能会遇到警情需要处理,对于这项工作设置了巡查路线、定时巡查、随时报告、情况处置登记等制度,每次巡查过程中都能听到巡查人员的情况报告,常听到对讲机传来“今天第X次巡查情况正常”。巡查情况报告也是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种体现,每天巡查都有随即报告,巡查次数和巡查情况,巡查任务完成后都有情况登记、责任人签字。全年巡查1698小时,处置突发情况30余起。

  三是养成押解值庭自觉的习惯。押解值庭是警务保障的重点工作,在警力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为减少管理环节,提高警队工作效能,培养警务工作的自觉性和协调性,通过教育引导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协调配合意识,在遵守集结时间、押解护送、执勤换班等方面做到密切配合。经过几年来的磨合,警务配合基本做到:集结提前到、押解不误时,巡查护押解、协同增战力。全年安全保障刑事庭审287次,押解被告人445人次,有力保障了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养成处突行动主动的习惯。处置突发事件是法院安保的重点和难点。由于突发事件的时间不确定,事发原因的多样性,事件负面传播影响性,处置工作要求高等特点,给处置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为了适应处置工作要求,在警队形成了“警情就是命令”共识。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建立以巡查组为主要力量,备勤人员为补充的处突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巡查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控制现场局面,边处置边向上级报告,正确实施处置措施。去年共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0余起,有效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牢牢把控机关安全局面。

  塑造“四种品质”

  一是爱岗敬业的品质。树立爱岗敬业的品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动力,是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源泉。警务保障工作在法院的位置决定了这支队伍的每一个成员,必须服务和服从于审判执行工作,从事这项工作必须热爱这个岗位,否则在这个岗位上就有可能找不到目标,看不清前行的方向。进入警队的每一位同志,不论是在编干警还是非编警员,来到警队首先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等法律规范作为职业道德的必修课,通过系统教育学习,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职业的内涵和履职要求,为做好警务保障工作提供理论和心理素质支持。在上级多次组织的理论考核中,警队考核成绩均位处前列。去年,在上级法院组织4次警务安全督察均受到好评。

  二是敢于创新的品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司法警务保障工作必须随着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而延伸,在延伸警务保障中实现安全目标。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突出开展“扫黑险恶”专项斗争,在民事审判中突出营商环境保护和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在执行工作中突出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警队围绕重点工作加强教育学习,适时开展警务训练,加强装备建设,不断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在装备运用上实现了创新发展,探索运用无人机配合执行侦查和震慑的功能,对防爆设施和安检场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了装备的应用性能。

  三是甘于奉献的品质。在法院司法安全工作中,司法警察应根据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的需要,以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安全需求为指引,不计部门和个人利益而甘于担当。警队两名在编干警华文昌、刘岩在这方面起到了带头作用。华文昌在儿子高考期间没有请假,始终坚守岗位;刘岩在儿子中考时,恰逢我院300余名人员应招书记员现场安全保障,为了不影响工作,自愿放弃已批准的休假安排,请托亲戚帮忙照料。在执行工作最为紧张的时候,华文昌、刘岩、朱绍永、刘闪等同志冒酷暑、顶严寒,辗转奔走四川、云南、新疆、河北、内蒙、辽宁、吉林等异地协助执行,从不叫苦叫累。去年警队配合到外地执行10余次,协助扣划执行标的数百万元,实现执行效果的最大化。

  四是廉洁自律的品质。清正廉洁是对政法干警的根本要求,作为法院的司法警察部门,警队重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不断增强司法廉洁性,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范的学习和考核,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整治等活动。平时,警队注重定期开展相互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有效预防思想不稳定、情绪波动等倾向性问题的发生。通过开展系列教育和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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