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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高新区出台“十条禁令”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019年03月06日 10阅读 来源:衡阳日报

  衡阳日报讯(记者 谢小青)近日,高新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及追责办法》,以更严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及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净化校园政治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文件列出了“十条禁令”: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严禁参与或者组织、诱导学生参与非法组织及其活动;严禁酗酒进课堂,上课抽烟、使用移动通讯和仪表不端、穿着不整、着奇装异服、浓装艳;严禁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评优晋职、教育科研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禁全区教育系统行政人员和教职工在办公场所和酒店、茶楼、麻将馆等公共场所参与任何赌博活动;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侮辱、骚扰、侵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严禁在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收费文件规定外乱收费,严禁私自向学生收取饮水、校服、家校通等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以家委会的名义由家长违规代收资料费或活动费;严禁向学生家长索拿卡要或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美容、健身、休闲等活动;严禁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进行有偿家教,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课或为其动员、输送生源获利;严禁全区教育系统单位与个人违规向学生推销书籍、报刊、杂志、计算机、点读机等商品谋利,违规向学生推荐参加各类有偿活动,或暗示、诱导、要求学生到指定个体书店购买教辅资料谋利。

  文件还明确了追责办法,例如,凡违反18条禁令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没收违纪违法所得、警告处分、记过处分、降级或撤职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新区纪工委将联合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高新区教文体局教育行风举报电话:0734-8833218;高新区纪工委举报电话:0734-885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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