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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拟再调整 职工年度累计提取不超过1.6万元

2019年03月09日 10阅读 来源:封面新闻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防范通过虚构租房行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3月7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根据该意见稿,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该意见征询时间截止日为3月15日。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3月6日—3月15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一)信件邮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4楼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部(邮政编码:610015)

  (二)传真:028-86280451

  (三)电子邮箱:cdhc_gj@163.com

  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一)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二)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

  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二、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提取额度

  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

  三、明确年度定义

  年度是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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