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安新区党武镇出台《党武镇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以“三大类贴息贷款礼包”“增强业务培训”等优惠措施,大力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社,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意见》明确,对科学规范和连片种植大蒜等特色农产品达50亩以上、采取合作社贷款的合作社,党武镇以支付一年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扶持,贴息贷款总额度为10万元;对种植茶叶、水果、树木、竹子等达100亩以上的合作社,采取合作社贷款的,党武镇以支付一年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扶持,贴息贷款总额度为15万元;对开办家政行业、带动农民就业达20人以上的合作社,采取合作社贷款的,党武镇以支付一年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扶持,贴息贷款总额度为3至5万元。
对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进行了商标注册的合作社,该镇将积极争取国家、省、新区各级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并明确扶持中形成的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合作社可根据技术需求报请,由该镇农业服务中心聘请专家和有经验的人员对相关技术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和资料印发费用均由该镇财政承担;农业服务中心还将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对合作社人员进行财务培训,培训产生的费用由该镇财政承担。
为保障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能及早销售出去,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将积极对接周边企业及学校进行收购,使合作社农产品能尽快转化为收益,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据介绍,党武镇农村合作社扶持条件为:合作社档案在政府备案满一年,正常运行,规章制度健全,有专业财务会计对财务进行管理,顺利通过工商年检;合作社需向镇农业服务中心和镇政府提交申请,由农业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对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实地查看,经提交镇政府讨论通过后,可按优惠措施进行扶持;合作社在银行申请贷款,且贷款期最少为一年;合作社发展产业的地点和发展产业的种类须符合新区的规划,发展中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合作社须向该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供贷款使用明细,积极配合银行完成贷款程序,贷款到账后,专款专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同时按照该镇财政分局报账要求提交相关贴息资料。
下一步,为使党武镇的辣椒、茶叶、大蒜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实现“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的种植,该镇将按照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要求,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主线,以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强化指导扶持服务,把帮助农村合作社健全完善制度、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带动实现乡村振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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