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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出台安居新政 扩大人才购房服务对象

2019年10月10日 10阅读 来源: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近日,江北新区出台《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服务办法》)。江北新区将逐步扩大人才房在商品房销售中的比例,为各类人才在江北新区创新创业提供一流环境和保障。

本次人才购房服务对象为:《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D、E类及F类的博士、硕士及年薪50万以上企业高管;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各单位中的博士;在江北新区注册登记的集成电路企业及符合江北新区“两城一中心”等产业政策企业中的F类人才。

此次《服务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将人才购房服务由政策中的A-E类及F类的博士人才,扩大至硕士及年薪50万以上企业高管,同时也扩大至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各单位中的博士及在江北新区注册登记的集成电路企业及符合江北新区“两城一中心”等产业政策企业中的F类人才。

江北新区人才安居工作实行并联审批,人才认定部门将认定结果移送至江北新区房产部门,江北新区房产部门汇总审核结果。申请人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微信“南京房产微政务”公众号,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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