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赣江新区首次在直管区范围内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助力脱贫攻坚。据统计,新区直管区将有近2300余名困难群众受益。
此次提高的标准主要是: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月73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75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月53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330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55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达到每人每月690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达到每人每月955元。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70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城市人员达到每人每月550元,农村人员达到每人每月525元。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达到每人每月70元。散居孤儿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80元,机构养育孤儿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620元。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与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180元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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