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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新区怎么规划建设?指导意见来了!

2020年05月12日 10阅读 来源:新华日报

  关于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管理,探索创新发展新模式、改革发展新经验、开放发展新举措,大力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现代化城市建设示范区

  关于设立:重点在成都市及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中心城市,依托现有开发区、产业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发展平台,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规划布局一批省级新区

  不久前,宜宾三江新区、成都东部新区两个省级新区相继获批。作为承担全省乃至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省级新区如何科学有序规划建设?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规划建设省级新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管理,探索创新发展新模式、改革发展新经验、开放发展新举措,大力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努力把省级新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现代化城市建设示范区。

  《意见》提出,要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实施,科学规划一批省级新区,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突出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充分考虑产业发展、人口集聚与城市建设布局,促进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人口与产业协同集聚,建设企业创新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城市新区;突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依法依规赋予省级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发挥综合功能平台优势,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探索,着力破除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难题,进一步增强创新动力、释放改革活力。突出全面开放、深度合作——支持省级新区积极对接国际先进规则,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开放,深化国际国内合作,不断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突出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新兴产业,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在目标设定上,《意见》明确,省级新区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发展质量要高于所在市和全省平均水平。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活跃高效的创新氛围基本形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和人口集聚能力显著增强,新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到2035年,省级新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对区域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样板区和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领先发展区。

  哪些区域能够设立新区?

  《意见》明确指出,围绕做强成都主干、培育全省经济副中心、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切实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重点在成都市及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中心城市,依托现有开发区、产业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发展平台,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规划布局一批省级新区,推动区域一体化、同城化发展。坚持集约节约发展,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省级新区范围和规划面积。

  同时,申请设立省级新区的市,应能担负改革发展战略使命,在高质量发展、全面创新改革、区域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引领示范作用突出;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拥有一定的经济体量和人口规模,以及较好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交通条件、公共服务资源等;具有较好的平台支撑,原则上应具有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区、产业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发开放平台,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能力;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具有相对充足的开发利用空间。

  在程序上,拟设立省级新区的市应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批复设立省级新区,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总体方案。

  省级新区应该如何打造?

  《意见》指出,规划编制上,省级新区要对标雄安新区、天府新区等国家级新区,在规划编制中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按照“多规合一““三线一单”等要求,兼顾当前和长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编制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确定省级新区开发边界、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等。

  在推动省级新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从集聚发展优势产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方位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等方面给出明确指导,比如培育壮大省级新区主导产业;支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省级新区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省级新区按程序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支持省级新区与省内外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战略联盟”、发展“飞地经济”,与周边地区建立“协同区”等。

  在创新省级新区管理体制方面,《意见》强调要赋予与省级新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管理权限,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逐步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此外,“积极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管理模式”也被明确出。《意见》强调,省级新区所在市是省级新区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省直有关部门要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开放合作、试点示范、机构编制、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川报观察记者 唐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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