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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税务部门发布公告,8月1日起将执行统一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并在申报、发票类事项中,统一处罚裁量基准。这是税务部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又一重要举措落地。
来源: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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