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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区域节能评估审查获批通过 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2020年08月04日 10阅读 来源:国际锐视野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项目单位负担,推动节能审查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湘潭高新区积极开展区域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经过两个月的调研摸底、文本编制、专家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高新区区域节能评估已通过市发改委审查。

本次评价范围为湘潭高新区45.79平方公里区域,北以湘潭大道芙蓉大道-板塘街道街界为界,西至建设南路,南抵书院路-湘潭二大桥引线-湘江,东至株洲界构成的区域。评价期限为2020年至2025年。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中列出了以产业和行业为向导的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的投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和省相关规定,由湘潭高新区管委会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审查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单独开展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而负面清单外项目的投资主体则向区域节能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承诺,递交节能承诺备案表,无需单独开展项目节能审查。

通过区域节能审查改革,编制区域节能报告,对特定区域范围内建设项目提前完成开工前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前置性节能审查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节能审查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单个建设项目审批时简化相关环节或者不再进行节能审查,从而逐步解决目前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加快项目落地,提高节能审查工作效率。

高新区通过进一步完善节能审查工作体系,形成高效节能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加用能单位节能降耗责任意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降耗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行业和区域能效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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