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脱贫攻坚突出“新度”。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低收入渔农户与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两线合一”工作的通知》,将低收入渔农户中符合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将重病重残以及精神、智力残疾的成年无业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做为排查重点,并实施分类救助。落实最新的《舟山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加大临时救助范围及力度,实行乡镇和县民政局分级审批制度,1-6月临时救助48户66人11.72万元。
二是社会救助突出“力度”。提高低保标准,今年4月起,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20元调整到810元,确保低保最低标准达到年人均0.8万元以上。截止7月,已累计发放低保低边资金1273.4万元。提高抚恤、生活补助标准,截止7月,已累计发放各类抚恤、生活补助资金241.04万元。启动物价补贴,3-6月物价补贴在原发放基础上再提高1倍,今年已累计发放物价补贴162.7万元。出台新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符合条件对象的单独施保工作。截止7月,在册支出型低保57户77人,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168人。
三是社会福利突出“温度”。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累计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救助金40.6万元。加强特困供养户(五保户)对象供养,累计发放特困供养户(五保户)资金105.4万元。落实高龄津贴,共有1050人享受福利资金167.74万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核查护理补贴128户128人,生活补贴42户47人。加大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疫情以来,对全县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管理、电线电路使用、食品卫生、出入制度和日常消毒等方面进行了3次全面检查,确保为老人提供安全、舒适生活环境。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