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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设立共享单车固定停放点

2020年09月23日 10阅读 来源:中国昆明 2017-02-10

昨天,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王方荣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客“金色热线”,就听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昆明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毕伟表示,目前交警正在与城管部门协同研究共享单车停放问题,将对全市共享单车停放点进行相应规范,考虑在相应便利地点设立固定停放点。

共享单车

将规范停放点

昆明市民段先生平时喜欢“走路+公交”的方式绿色出行,共享单车进入昆明后,他毫不犹豫地加入了自行车出行大军。段先生发现,不管是繁华的街道还是偏远的街道,很多单车随意摆放在人行道上,甚至停放在机动车道边上。“共享单车乱停放,难道没有相关部门来管理吗?”

昆明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毕伟说:“我们也注意到共享单车乱停放、影响到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问题。为此,交警也协同城管部门,对共享单车乱停放进行严格的纠正、取缔。”共享单车是一种新兴的绿色出行方式,毕伟表示,目前,交警正协同城管研究共享单车停放管理问题,对全市共享单车的停放点进行规范,考虑在相应、便利的地点设立固定停放点,力争将其设置得合理,在不影响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高速公路

考虑增设应急车道

网民光强建议“在云山路与西二环交叉口设置左转和直行两次绿灯,解决堵车又堵心问题。”毕伟说,这个路口是一个畸形路口,兴苑路这边是四车道,云山路这边只有一个车道,要双向分别设置直行、左转绿灯,不具备道路的断面,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将再与规划和市政部门协调一下,看有无可能再增设一个机动车道。

朱先生提出了一个普遍的问题:“在路口实线区,一些车辆看到其他车道车辆较少,压着实线并到其他车道,目的也是希望尽快通行,交警能否对这种实线并道手下留情,不予处罚?”毕伟表示:“支队科信化处后台有专门的审核人员,如果路口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交警会考虑的,如果是恶意穿插,肯定会处罚。如果前方发生交通事故,实线并道绕行,则不会处罚。”

针对昆明大部分高速公路没有应急车道的问题,高支队副支队长李忠海表示,云南省高速公路没有专门的应急车道,这是由历史形成的,以前修的高速公路确实都没有应急车道,最近这两年通车的高速公路有少部分路段有应急车道,这个问题高支队也非常重视,已多次跟交通厅、交投公司反映过,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这个问题,看能否和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接轨。下一步考虑增设应急车道解决这个问题。

超标电单车

根据规定不允许落户

网友KM7866364提出了一个问题:“超标电单车在市面上可以买到却无法落户,交警队说超标不能落户,上路还被罚款,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唐福萍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整车重量小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对于40公斤以上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进行审核记载。截至今年1月,全省有240万电动自行车已纳入管理登记,其中在标准范围内注册登记1万辆,审核记载239万辆。针对昆明的情况,昆明市也出台了地方法规,对标准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注册登记。在电动自行车国标尚未出台新规定之前,全省对于超过国标的电单车都不予登记落户,请市民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单车。

来自大理的董先生就自家购买的老年代步车能否落户提出疑问。唐福萍明确表示:“老年代步车分两种,一部分是具有合格证的,这个合格证实际就是厂家的合格证,这种车辆属于特种设备,仅仅是允许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等特定场所内使用的车辆,不在国家发改委、工信委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公告范围内,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不在公告范围内,肯定不能注册登记的。还有另外一种,就是连合格证都没有的,这类属于拼装车辆。如果有合格证,只能在特定区域内行驶,如果没有合格证,在任何区域都不能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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