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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担当神圣使命 履行为民职责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5/2/4

珠江网讯 2014年,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改革、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过程中尽心竭力、积极工作,谱写了履职为民的华丽篇章;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曲靖进程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进行了科学履职的生动实践。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4次,开展专题调查20次、视察6次、执法检查6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5个,作出决议、决定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充分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围绕中心强监督,助推全市经济持续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改革发展主题,全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强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专题听取市级税务部门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推动全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先后对市环保局、工信委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市水务局等7个部门预算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人代会通过但没有细化到单位的市级45个项目预算资金二次分配情况实行备案审查,对市级财政及89个市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了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对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开展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专题调研,促使市人民政府修订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措施,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二是突出产业建设情况的监督,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按照市委“产业提升年”的部署,专题调研全市产业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进行视察,调查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全市煤炭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集约化进程,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听取和审议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园区产业规划进一步完善,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聚集作用进一步发挥。听取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信息产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听取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三是注重经济发展要素的监督,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先后对全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进行专项调查,评议市科技局工作,听取市招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基础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做实项目储备、加大招商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等意见建议,推动人才、土地、资金等经济发展要素的聚集和优化,进一步增强全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强化监督重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市人大常委会把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民情,维护民利,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一是加强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监督,推进民生热点问题逐步解决。对全市农村小学校点布局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加快了边远贫困地区就学难问题的解决。对贯彻实施《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助推专项资金投入不足,报销比例偏低等问题的逐步解决。调查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推动市人民政府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标准。深入全市敬老院、老年公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调研,促进了全市养老事业的发展。专项调查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点设置情况,提出全市烤烟收购款代付业务交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的建议,较好地解决了烟农取款难的问题。认真办理徐安同等6位公民提出的关于不再试行曲靖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的公民建议书,经多方征求意见,及时作出答复,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做到便民惠民利民。二是加强“三农”工作的监督,促进农村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龙头企业扶持措施,加大对良种研发、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调查全市农村青贮饲料切碎机安全使用情况,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农机具监管,研发推广安全可靠的青贮饲料生产设备,防范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努力推动“森林曲靖”建设。评议市扶贫办工作,推动《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落实。对《关于加强牛源体系建设 加大高原特色肉牛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促进全市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和产业化经营。三是加强人居环境的监督,促进城乡环境改善。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曲靖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进行视察,提出突出规划引领、完善交通体系等意见建议,促进了宜居城市建设和中心城区人居环境的不断提升。认真督办《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议案》,推动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意见》,并启动了治理工作。调研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工作,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创新机制议大事,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任免干部

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做好任免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适时修订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和工作程序,为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听取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了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专项预算调整方案,作出相应决议,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审查批准了政府债券资金3.6亿元支出方案,保障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市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贷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还本付息的议案》,同意市人民政府将项目贷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还本付息,提出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加快了市民族中学迁建项目的实施。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会议表决、任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制度,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首次启动罢免程序,依法罢免1名省人大代表职务,许可司法机关对3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多措并举重法治,努力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曲靖建设

紧紧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不断创新举措,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曲靖建设。一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意见建议,推进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与工程现场联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维护了法制的统一。二是加强司法监督和信访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督促“两院”深入落实司法改革措施,不断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调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等意见建议,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83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42件。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和立法调研,倡导全民守法。成功举办第二届“法治之路、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认真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做好修订《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为该条例修订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曾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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