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办理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情况通报(续报一)
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制定了《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环境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受理、移送、办理、回复、督办等工作要求,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涉及跨区域、流域的案件和重点案件,按照职责权限明确市级有关单位办理。目前,对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7月18日至19日交办曲靖市办理的2批共7件投诉举报件的7个环境问题(其中1件与7月17日交办件相同)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7月17日交办的3件2个问题跟踪督办,现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关于陆良县大莫古镇麻舍所村母鸡山堆放铬渣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和平化工厂的铬渣矿渣堆积在离生产区(县城)约13公里的大莫古镇麻舍所村母鸡山,未做防渗措施,污染了汪塘等饮用和灌溉水源,导致牲畜中毒死亡,同时使大莫古水果基地生产水果作物受到影响。经调查,陆良化工铬渣产生、处置台账清楚,自2011年铬渣事件发生后无铬渣外运行为,对大莫古镇麻舍所村民进行走访,推测举报所指“铬渣”应为贮存在母鸡山渣库内的含砷酸泥及堆放在母鸡山两侧的磷石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母鸡山贮存含砷酸泥的渣库属于陆良母鸡山工业废渣贮存管理有限公司,渣库建设时通过环评审批,建设“四防”措施,但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目前,渣库共贮存陆良县龙海、金泰博、乐事达、际云矿业、鸿泰博5户硫酸生产企业产生的2.1万吨含砷酸泥。堆放在母鸡山东侧的磷石膏为云南新蓥峰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现堆存16.5万吨,堆放在母鸡山西侧的磷石膏为陆良鸿泰博化工有限公司的磷石膏堆场,现堆存74.46万吨。调查时,磷石膏堆场下方积存了大量雨水,渣堆下部分浸泡在水中。经过对麻舍所村民的走访,4年来该村未发生因牲畜饮用污水致死的事件。实地查看渣库及磷石膏堆场附近林果及农作物,未发现该片区作物异常。陆良县环境监测站对渣场周边水井水样监测结果显示,三个堆场特征污染物因子未超标,人畜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下步工作中,陆良县政府将进一步严格管理磷石膏堆场,督促陆良鸿泰博化工有限公司限期处理磷石膏堆场积水;加快陆良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项目建设,尽快将母鸡山渣库贮存的含砷酸泥无害化处置;督促有关企业积极探索磷石膏综合利用途径,减少县域内磷石膏存量。
二、关于曲靖市胜峰路逸墅花园小区商铺油烟污染及噪音扰民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位于曲靖市胜峰路逸墅花园小区11号、12号商铺没有油烟处理设备,产生的油烟和夜晚营业的噪音对楼上的住户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曲靖市胜峰路逸墅花园小区11号、12号商铺的富源烧烤、牛米线两家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油烟及噪声扰民情况。经查,两个商户证照齐全,麒麟区在此之前已经接到举报,要求经营烧烤的商户将烧烤桌更换为无烟桌减少经营中产生的油烟,将桌、凳脚用橡胶皮包裹,避免拖动产生噪声;要求经营米线店商户不在店内制作杂酱,避免制作时产生异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油烟及噪声污染。整改后通过对小区住户走访,大部分认为整改后污染影响明显减少,但仍有住户坚决要求两商户搬离。麒麟区政府安排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环保、卫生、街道等部门研究具体措施,力争在7月25日前解决该问题。
三、关于造纸企业生产废水直接排放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造纸企业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经调查,曲靖市有造纸企业5户,其中关停的3户,运行的2户利用废纸生产包装纸,生产废水不外排。但罗平县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县板桥镇募补村有1个小造纸生产作坊,利用收购的木浆和废纸打浆后直接进行加工生产,无任何环保手续及治理设施,污染水环境。该小纸造加工作坊属国务院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小”重污染行业。7月22日,罗平县人民政府作出关闭拆除的决定,并组织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该造纸作坊进行依法拆除。
四、关于曲靖市麒麟区都市森邻小区发射塔噪声及电磁辐射污染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位于曲靖市麒麟区都市森邻小区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的发射塔存在噪音和辐射污染,该基站建在幼儿园的楼顶上,没有任何遮挡物,经测试,其辐射场强值达-46,发射塔严重影响睡眠。经过调查,投诉反映的基站位于曲靖市麒麟区都市森邻小区一幼儿园楼顶(建设时为会所),属一塔多址,分属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和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该基站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已于2016年2月14日经省环保厅以云环辐评审〔2016〕22号文件批复。针对举报问题,7月22日,麒麟区委托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分别委托云南省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四川省创晖德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并邀请部分住户参与,对基站周围50米、75米分别布点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97伏/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小于12伏/米的国家标准。下步工作,麒麟区政府将组织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大对基站建设电磁辐射的宣传工作,让公众正确认识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同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设立防护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五、关于曲靖市金域蓝苑小区商铺经营餐馆产生油烟污染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曲靖市金域蓝苑小区开发商承诺商铺不会从事饭店类经营活动,但自2009年入住以来,小区一楼的商铺一楼一直以来全部经营饭店活动,产生的油烟无任何处理措施进行排放,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该小区一楼夜间8:00至凌晨2:00之间有烧烤摊营业,产生的油烟污染严重。经调查,金域蓝苑小区共有从事餐饮服务的商户约60家,有15家商户对油烟排放进行改造排至下水道,未改造的商户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以及夜间小区空地的烧烤摊营业点产生的油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曲靖开发区召集综合执法局、环保局、金域蓝苑小区开发商和金域蓝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研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从2016年7月23日夜间起,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对金域蓝苑小区露天烧烤摊进行取缔;二是由金域蓝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下达通知,要求对周边住户有油烟影响的商铺采取油烟净化措施;三是从2016年7月23日夜间起,曲靖开发区安排专人加强对金域蓝苑小区临街铺面的管理,禁止餐饮商铺在室外摆放餐桌。目前,已清理违规经营摊点7个,清除夜间烧烤摊5个。下一步,曲靖经开区将加大整改力度,督促有关商户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减少油烟排放。
六、关于曲陆高速改扩建陆良县板桥镇马军堡收费站未通过环评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云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在位于曲靖陆良板桥镇马军堡修建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未通过环评,周边百姓上百亩农田受到破坏,希望调查落实该收费站的环评情况。经调查,曲陆高速改扩建陆良县板桥镇马军堡收费站是曲靖至陆良(召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建设内容之一。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项目于2016年4月28日取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云环审[2016]46号)。由于项目环评批复依据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线路及附属设施设定未达到施工图阶段要求,工程内容存在变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板桥立交与响水坝立交合并,即只设立板桥立交,取消响水坝立交,合并后的新板桥立交中心移至K42+895附近,新建收费站1处,即马军堡收费站。根据环保部发布环评管理中九种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发〔2015〕52号)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变动未导致新增声环境敏感点数量累计达到原敏感点数量的30%以上,此方案变化未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未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此变更不属于重大环境影响变更,不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下步工作中,一是督促环评编制单位将对曲靖至陆良(召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编制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并报省环保厅备案;二是要求建设单位同时开展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设计,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三是若新建板桥立交造成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超标,采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四是要求建设单位同步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程,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及时报省环保厅备案并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7月17日交办案件办理最新进展情况
7月24日,市环保督察办在媒体公布了7月17日3件交办件2个问题的办理情况,通过持续开展工作,现将最新进展情况补充通报。
1.关于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
针对举报的问题,富源县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组织农业、林业和胜境街道办事处等对受损农作物及林地面积进行实地测算,列出具体受损农作物及林木赔付清单,责成企业及时、足额赔付到位;二是对群众反映的周边村庄水源地受污染的问题,富源县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周边洗洋塘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饮用水取水点进行采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根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察频次,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如发现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四是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周边土壤、大气、水源的环境监测,实时掌握区域环境状况,公布环境监测信息。
2.关于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环境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7月19日交办的案件中,有1件反映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水污染周边环境污染问题,与7月17日交办的1件相同。经调查,该企业无地面雨水收集设施,存在工业场地雨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的情况,7月18日,宣威市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厂界外天生河两个断面进行水质取样,监测9项指标,天生河出口断面氨氮6月份超标0.2倍、7月份超标0.99倍、总磷7月份超标0.47倍,其他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宣威市环境监测站从2013年开始,每季度对企业自备电站进行1次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4季度、2015年1季度和2季度公司在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建设期间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从2015年8月至今自备电站烟气达标排放。针对存在的问题,宣威市下达限期整改措施:一是8月31日前完成生产区雨污分流设施改造,建成生产区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区雨水收集处理回用;二是7月31日前拆除17口黄磷转锅回收黄磷生产装置,并完善其污水及泥磷残渣的清理处置工作,规范排水沟渠;三是8月底前对厂区回填处置的废渣采取削坡减载覆土绿化措施处理,防止废渣进入河流,减轻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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