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涉及跨区域、流域的案件和重点案件,按照职责权限明确市级有关单位办理。目前,对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11月23日交办曲靖市办理的投诉举报件中的1件已完成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现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关于师宗焦化厂烟气污染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师宗焦化厂烟气污染物直接排放,味道非常刺鼻,有检查的时候就不排放;旁边村子肺癌发病率高,旁边屋顶上都是重金属粉尘,种植的水稻、玉米都不敢食用”。师宗县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到现场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经实地查看,“师宗焦化厂”现为“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04年建设了35立方米/小时的A2O生化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废水经生化处理后用于熄焦,封闭循环使用不外排,2007年建设了消烟除尘车2台,2014年建设了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1套,实现与省、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24小时不间断联网运行,2014年建设储煤场防风抑尘网,同时建成投运焦炉煤气脱硫项目。根据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的例行监督性监测数据和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在线监测数据,该公司在2015年、2016年因出现烟气超标,被环保部门分别处以罚款1万元、10万元,2017年8月22日又因烟气超标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30万元后,至今未出现烟气超标排放。
另外,该公司因焦炉在装煤和推焦过程中,内外温差较大,装煤推焦车侧面会有荒煤气和烟尘外逸,持续时间1至2分钟,虽然经过消烟除尘车的处理,但在焦化行业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对其彻底根治。2016年8月6日,师宗县环境保护局针对该厂无组织粉尘污染问题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同时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加强生产管理,定期对消烟除尘设施进行维护,将污染物的排放降到最少;2017年8月17日,针对该公司无组织烟粉尘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再次约谈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进度。
针对“旁边村子肺癌发病率高”的问题,师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于2016年8月6日、2017年11月23日依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人口死亡控制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和肿瘤登记录入系统,对焦化厂周边四个村子肿瘤及死因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周边村庄肺癌发病率与全县其它地方没有明显差别。
针对“旁边屋顶上都是重金属粉尘”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师宗焦化厂原料来自煤炭,主产品为焦炭,副产品为煤焦油等,不属重金属排放企业,无重金属产生 和排放。
群众反映的“种植的水稻、玉米都不敢食用”的问题,经农业部门、粮食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周边的小河口村、大阿赞村、孟家村等村庄随机抽查了31户农户进行调查核实,不存在农民种植的水稻、玉米都不敢食用的问题。
下一步师宗县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发现超标,依法及时查处。督促该公司关注烟尘治理技术发展,尽快完善焦炉除尘设备设施,力争根除无组织烟粉尘污染问题。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曲靖督察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5日。进驻期间,开设了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邮政信箱和值班电话,主要受理曲靖市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邮政信箱:曲靖市第51号信箱,邮编:655000,受理举报电话:0874—3367875,时间:每天8:30—20:00。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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