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涉及跨区域、流域的案件和重点案件,按照职责权限明确市级有关单位办理。目前,对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11月25日交办曲靖市办理的投诉举报件中的4件(其中1件已在上期办结并已公布办理情况)已完成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现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关于会泽县迤车镇索桥村鱼塘填埋改造种植用地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在迤车镇索桥村上伯一组附近,原有一个鱼塘作为农灌溉水源,现在有人擅自将鱼塘填埋,改为种植用地,导致附近农田没有灌溉用水。”会泽县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该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内容不属实。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举报中反映的蓄水池塘,位于会泽县迤车镇索桥社区上白彝小组、下白彝小组、候家凹子三个小组的集体土地上。池塘是上世纪50年代修建而成,面积约6亩左右,属于集体所有。池塘中蓄水以大桥水库引水和自然降雨为主,主要供池塘周边索桥社区下白彝及候家凹子两个小组灌溉用水。自2003年以来,上游大桥水库水量充足,加之水利设施建设完善(迤车西支沟的水利设施已完成升级改造),可以保证村民灌溉用水。因此,该蓄水池塘近十年未进行蓄水,失去了其功能及价值。现在池塘内长满了杂草,部分池塘被周边农户用于堆放谷草及玉米秸秆。不存在举报的池塘被填埋用于改造成种植用地的情况。
二、关于麒麟区南盘江边倾倒禽畜粪便垃圾及随意排污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南盘江珠街大桥堤岸东200-300米处、西500-600米处有人倾倒畜禽粪便;堤岸东300-400米处有动物尸体,并伴随恶臭。在龙华大道(南盘江头的黑桥村,靠铁路桥附近)的河道里有多个排污口向河道直接排放污水。周边住户向南盘江中随意丢弃垃圾的情况。”麒麟区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举报件中涉及地点进行了突击检查。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举报中“南盘江珠街大桥堤岸东200-300米处、西500-600米处有人倾倒畜禽粪便;堤岸东300-400米处有动物尸体,并伴随恶臭”的问题
现场办案人员对被举报区域珠街街道及其河堤沿岸进行检查,未发现随意倾倒畜禽粪便及动物尸体的情况。2017年以来,该街道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人居环境提升和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安排专人进行看管清扫保洁,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街道微信群曝光,要求各家立即整改。
(二)关于举报中“在龙华大道(南盘江头的黑桥村,靠铁路桥附近)的河道里有多个排污口向河道直接排放污水”的问题
经核实,麒麟区龙华大道区域内没有举报材料中所提到的黑桥村。同时,办案人员对龙华大道麒麟区段及小坡铁路桥附近南盘江支流(西河流域鑫源段)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南盘江支流(西河流域鑫源段)共有7个城市雨水收集管网排口,但未发现向河道排放污水的排污口。
(三)关于举报件中“周边住户向南盘江中随意丢弃垃圾”的问题
麒麟区组织南盘江麒麟区段沿线文华街道、珠街街道、沿江街道、三宝街道、越州镇五个镇(街道)相关人员对南盘江沿线环境卫生进行排查整治,排查中发现少数河道内确有垃圾漂浮河面、河岸上有垃圾堆放的情况。同时,还发现有极少数村民因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将死畜随意丢弃河道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各镇(街道)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清理整改。截止11月28日,南盘江麒麟区段沿线的五个镇(街道)累计出动清理保洁人员700余人次,装载机10台,打捞船2艘,垃圾清运车30余辆。打捞死猪6头,清运河道内漂浮物、岸边垃圾80余吨,割除河内及两岸杂草0.5吨。为增强沿岸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麒麟区制作宣传单500份,向周边居民发放。
下一步工作中,麒麟区政府将组织南盘江沿线各镇(街道)进一步细化河道治理工作,明确河道保洁员,完善日常巡查报告制度,确保南盘江沿线环境整洁卫生;认真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强化对南盘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完善南盘江沿岸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街道)运转,区处理”的机制,确保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策划组织,广泛宣传引导,加强生态文明和南盘江保护管理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南盘江的良好氛围。同时,麒麟区将继续加强对南盘江沿岸河堤的监管,如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严格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关于沾益区炎方乡炎方村强占林地建设公墓问题
群众举报反映:“炎方乡炎方村委会在村民不知晓、未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以建设公墓的名义,强制占用第五小组的30余亩生态林地,砍伐树木1万余株,破坏耕地6余亩;公墓建设项目在手续不全(立项、环评等)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表明,举报件中反映的地点位于沾益区炎方乡炎方村委会的小黑坡老板山,小黑坡老板山归属炎方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该地块属于林地,散生有少量云南松和灌木丛。2017年5月23日,昆明大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对老板山进行施工建设公墓项目。在项目开工过程中,修建进场道路占用农户用地共计5亩左右,被毁林地面积及林木数量,林业部门正在收集相关材料,请第三方进一步鉴定(据调查,林地中包含群众生产道路,林木数量难于确定,所以需报第三方鉴定)。
经现场办案人员核实,在该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沾益区炎方乡林业站在获取线索后,于2017年5月31日到现场依法进行调查并现场对施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6日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墓建设施工方昆明大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法给予罚款24679元。7月5日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接到举报后,安排民警进行调查,项目建设已停工,涉及地块已栽植了树苗,炎方乡林业站已进行了处罚。11月2日,又有群众到区林业局反映施工方再次动工,区森林公安分局再次组织警力到实地进行制止,并于11月4日进行了立案调查。11月11日,沾益区林业局听取了炎方乡、森林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对案件办理情况,督促相关人员从快依法办理。11月17日,涉及地块已经全面恢复植被(栽植藏柏),炎方乡、村两级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已着手另行选址。
在下一步工作中,沾益区将督促施工方对栽种的藏柏加强管理,确保成活率。另行选址建设公益性公墓,在开工之前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并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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