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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殡葬改革率先实现“三个100%”

2020年09月23日 10阅读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4/08/21

澄江殡葬改革率先实现“三个100%”

火化区100%全覆盖,死亡人口100%火化,火化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

凤麓街道公益性公墓

记者从澄江县民政局获悉,自去年底启动县殡仪馆和农村公墓建设后,澄江县仅用半年时间就在全市率先实现殡葬改革工作“三个100%”的目标:火化区100%全覆盖,死亡人口100%火化,火化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

一个时期以来,澄江县与全市各县区一样,火化率偏低,超标准建墓,乱占耕地林地建墓穴的行为时有发生。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高位统筹,强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按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澄江县调整充实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发改等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去年12月31日,澄江县启动了县殡仪馆和各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并将其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倒排工期、倒逼进度、挂图作战,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督促施工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至今年6月底,县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墓穴2981个,做到外观简洁、功能齐全,并符合生态环保要求。

经广泛宣传发动,澄江在全县范围内倡导文明殡葬,通过听取意见、调查研究、召开听证会、人大审议等程序,科学划定火化区。自2014年7月1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内所有村(居)委会全部为火化区范围,辖区内所有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澄江还根据中央和省、市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制定惠民殡葬政策:死亡后进行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补助,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自7月1日全面推行火葬以来,澄江县累计死亡67人,殡葬改革工作实现辖区100%为火化区、火化率100%、遗体火化后100%进入公墓安葬。记者近日到右所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区采访时发现,新修建的公墓全部为骨灰公墓,墓穴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农户死亡后进入公墓安葬的仅按成本价收取。

“人死后可直接联系殡仪馆,殡仪馆的专业人员从运尸、火化、埋葬等整套程序服务下来,费用可控制在3000元以内。”县民政局一名干部介绍,一般家庭领取了政府补助的4000元后,自己支出的部分很少,殡改大大减轻了群众丧葬费负担,受到了群众欢迎。(记者   白诚颖摄影报道)

短 评:

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

今年以来,全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狠抓工作推进,目前各县区火化区已划定上报,3个经营性公墓、11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特别是澄江县仅用半年时间就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三个100%”目标。总体来看,我市的殡葬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离最终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还需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使之成为建设美丽玉溪的一股强大驱动力。

殡葬改革是天下难事,难就难在要破千年旧俗。然而,风俗习惯总是随着社会的演进而改变、随着文明的进步而进步。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殡葬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深入人心。但与殡葬改革先进地区相比,我们的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诸如观念的转变、措施的制定、制度的规范、设施的建设,等等,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玉溪殡葬改革的全面推进。

把我市的殡葬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大量细致入微的宣传讲解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转变传统观念,推进移风易俗,为殡葬改革夯实思想基础。其次,要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推动殡葬改革,根本是搞好制度建设,关键是党员干部要带头。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要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党员干部要先不做。党员干部要从我做起,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这既是整治丧葬陋俗的必然要求,更是狠刹奢靡之风、根除隐形腐败、净化党风政风的具体举措。只有党员干部带头作表率,才能把抽象的规定具体化、人格化、形象化,从而形成以上率下、模范带动的辐射作用,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宣传引导作用,推动殡葬改革顺利推进。第三,要进一步加快包括殡仪馆、公墓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殡葬改革提供保障。要进行合理规划,整合各种资源,拓宽资金来源,加快推进,尽早建成。(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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