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五届市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召开,研究全市经济工作、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建设“聂耳音乐之都”、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脱贫攻坚等工作事项。
市委书记罗应光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研究我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做好二季度的经济工作,要聚焦“双过半”,切实增强稳定经济增长的紧迫感;聚焦转型升级,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定力;聚焦项目建设,切实增强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聚焦经济运行,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聚焦当前重点工作,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控制力。
会议研究了《玉溪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草案)》。会议指出,立法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更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人大常委会主导地方立法,能有效避免地方立法的部门化倾向,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反映全社会的利益诉求,共同推进“法治玉溪”建设。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人大常委会主导立法,围绕玉溪发展大局,在规定范围内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以立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要严格立法的程序,加大立法工作的宣传,把立法的过程同步为普法宣传的过程,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群众参与度,使人民群众在参与立法的过程中受到法治教育,增加法律知识,为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研究了建设“聂耳音乐之都”有关事项。会议指出,弘扬聂耳音乐文化,建设“聂耳音乐之都”是“科教引领创新发展”的具体行动,是玉溪文化文艺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的重要抓手。会议强调,要珍视“聂耳”这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不遗余力地继续打造“聂耳”文化品牌,强力推进音乐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努力把玉溪建成云南欣赏高雅音乐的中心城市、中国音乐活动的重要阵地之一和在中国乃至世界具有影响力的“聂耳音乐之都”。
会议研究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事项。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河湖管理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守住生态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举措,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推行河长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看待环境保护,推进落实好“河长制”。各级河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协调调度,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各有关县区、部门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形成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河湖库渠管护运行机制。要建立河长制工作推进督导检查机制,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会议研究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座谈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学实做,并结合玉溪实际抓细抓长抓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会议传达学习全省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并研究我市初步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识别,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上来,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的使命感,以群众不富、寝食难安的责任感,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咬紧牙关、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的硬仗,以脱贫实际成效兑现向党中央和全市各族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中共玉溪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选题计划》《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市级领导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会议研究了举办第五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玉溪分会场)活动有关事项、澄江县广龙旅游小镇群众安置房项目、2017年提质扩容项目及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有关事项。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环境保护“八个文件”精神及省纪委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会议、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会议、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我市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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