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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成为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

2020年09月23日 10阅读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4/07/18

玉溪成为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

计划2014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1辆,2015年推广应用159辆

7月11日,云南省科技厅副厅长侯树谦率省科技厅、财政厅、发改委、工信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玉溪市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副市长解仕清率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汇报。

随着能源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国际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2013年11月,我市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项目,与昆明、大理、丽江共同向国家科技部申请实施。2014年1月,经国家四部委批准,玉溪市被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示范城市,享受国家购车补贴优惠。

据介绍,我市计划2014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1辆,2015年推广应用159辆,两年推广300辆。全市在示范推广阶段,在红塔区中心城区建设1个乘用车(轿车)充电站,充电站内建设15个充电桩;在中心城区公交车的停靠站内选点建设5个公交车充电桩。

侯树谦说,2014年,云南省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云南新能源汽车本土产业”为目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安排约2000万元,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研发产业化及推广应用示范”重大专项。支持研发12米纯电动城市客车、12米增程式城市客车、6.5米纯电动轻型客车并将形成各1000辆的生产能力;支持研发交直流一体式充电桩并形成1000套/年产能,在昆明、玉溪、大理、丽江4个示范城市分别建立示范点。侯树谦要求玉溪加强组织领导,将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推广,确保推广任务完成。

解仕清说,玉溪市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成立了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进行统筹规划,欢迎云南新能源汽车厂家到玉溪建立分厂。按照新能源汽车的适用范围,我市将重点在市内公交车、出租车、环卫清洁车、公安城管巡逻车和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中先行推广。公交、环卫、公安、城管等部门应起好示范带头作用,机关公务用车在增编和报废更换车辆中购置新能源汽车应提高比例。解仕清说,在推广示范初期各级政府要加大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政府应在公益性用地中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支持鼓励公务用车、公交车行业,示范带动本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营;在城建规划中增加住宅小区、楼堂馆所等停车点的充电设施建设,增加地方财政投入,保证车补资金到位。(记者   李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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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有哪些环保节约效果?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其它节能及清洁燃料汽车。新能源汽车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节能、降耗、减排和资源的节约利用,有利于建设城市宜居环境,提高人们的总体健康水平,具有较好的发展和应用前景。

新能源汽车对燃油的节约效果:10米长的燃油客车每百公里油耗30升,按油价7.5元/升计算,需燃油费225元;10米长的新能源纯电动客车每百公里耗电100度,按电价1元/度计算需电费100元;而按峰谷电价或大工业用电价0.55元/度计算合55元,费用节约率达到55%~75%。1.8排量的燃油轿车,市区内百公里油耗约10升,按7.5元/升计算,需燃油费75元;以用电为主的新能源轿车,每百公里用电25度,按电价1元/度计算需电费25元,费用节约率67%。

目前,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为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总量的29.4%,而从可进入人体肺泡(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可吸入颗粒物(PM2.5)分析来看,机动车尾气占到了40.5%,是最大来源。城区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最主要来源也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总量的48.7%。而且机动车尾气排放靠近人群呼吸带,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要给玉溪人民一个好的空气环境,必须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是解决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有效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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