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财政增收工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访市财政局局长莽成柱
“市委出台的‘争先创优跨越发展’系列文件及其配套方案,为玉溪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财政增收及财政保障工作,努力开创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市财政局局长莽成柱受访时表示。
莽成柱分析,随着形势的变化,玉溪的发展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特别是近年来,因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日渐加大,玉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地面临着标兵越来越远、追兵越来越近的严峻形势。反映在财政上,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财政收入占全省收入比重下降。分税制改革实施的当年(199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08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4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到了“十二五”末的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506亿元,占全省比重下降到1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亿元,占全省比重下降到7%。二是税收收入占整个收入的比重下降。1994年,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4%,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到了2015年,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1%,而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非税收入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特征非常明显。
“加快发展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莽成柱说,市财政局将统一思想、转变作风、精确目标,紧紧围绕今明两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2016年达到137亿元,2017年达到151亿元的目标,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国税、地税、财政、土储等部门及各县区,加强与各征收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激励考核和督促检查,确保财政增收争先创优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谈及如何贯彻落实好财政增收争先创优行动计划时,莽成柱表示,今年市财政局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确保财政增收争先创优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一是要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用好用活2015年市级安排的3亿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今年安排的7.9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及5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关键作用。利用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道路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一系列政策,通过产业引导、财政贴息、配足项目资本金等财政金融政策的组合运用,达到强化投资拉动,促进建安营业税增长,使经济成果充分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
二是要盘活资源,发挥资源在财政增收中的促进作用。“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动员大会结束后,市财政局及时与国土、土储部门加强了沟通对接,从增强土地供应保障、加大项目建设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作了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今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的目标为65亿元,其中:上半年必须完成39亿元,第三季度完成15亿元,第四季度完成11亿元。
三是要强化管理,发挥非税收入在财政增收中的补充作用。充分挖掘潜力,强化非税收入征管,避免非税收入“跑冒滴漏”。在经济持续下行、税收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挖掘增收潜力,想方设法增加非税收入,真正达到税收收入减少用非税收入来补的目的。
四是做好争取上级支持这篇文章,发挥投资拉动的关键作用。发挥好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在去年完成132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力争争取债券资金额度154亿元。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挤进国家、省的盘子,特别是对已列入省级补助支持范畴的项目,要积极做好协调对接工作,确保资金尽快落实和安排下达。(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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