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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预留地集中开发走出新路

2020年09月23日 10阅读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5/11/16

引导群众 让利群众 共享成果

元江预留地集中开发走出新路

元江商贸城项目安置住宅开始地基施工

经过一年半的艰苦运作,今年11月初,元江商贸城项目安置住宅开始地基施工。元江商贸城开发项目总投资达到12亿多元,集中整合了红河街道4个社区14个居民小组的205.59亩集体预留用地,是玉溪市“七位一体”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元江县“三个二十”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按照规划,将分住宅和商铺两期推进,并首先为居民无偿建盖30幢572套住宅。

62岁的红河街道18小组居民姜成法说:“这是天大的好事,政府为我们做这件事操了大心。我们住房有了、商铺有了,连房产证都为我们办好,从心里感到满意了。”

红河街道党工委书记方永东感慨地说,如果每个居民小组的预留用地都是无序开发的话,整个城市就谈不上规划建设,更谈不上城市品位的提升,而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引导群众

告别“一户一宅”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集体预留用地无序开发、建设档次低等问题十分突出,成为制约城市规划建设的一大瓶颈。而对于元江县城来说,这一问题已累积18年之久。自1998年以来,在县城建设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共安排集体预留安置用地406.527亩,其中红河街道324.459亩、澧江街道82.068亩。红河街道集体预留用地涉及4个社区14个居民小组共1100多户居民。这些预留用地虽然早在十多年前就划拨给了各居民小组,但由于规划管理不到位,有的见缝插针盖起了民房,有的则砌起围墙,荒芜多年,无序开发现象日益突出,按照方永东的描述,就是零星分散、四分五裂、到处“疮疤”。

针对这一状况,元江县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在各县城区禁止一户一宅模式建设民房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将预留用地由政府批地、分散安排、自行开发的方式转变为集中安置、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并于2014年4月正式启动此项工作。县政府、街道从转变群众传统建房观念入手,组织基层干部挨家挨户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并探索新形势、新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思路、措施。有针对性地采取“依靠、通过群众来做群众工作”的办法,最终统一了居民思想。引导大家告别“一户一宅”建房模式,按照“规划引领、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尊重民意”的原则,走集中统一开发建设之路。引入信誉好、实力强的开发商,选取位置优越的地段,集中把200多亩集体预留用地打造成集商贸、住宅和物流为一体的元江商贸城,群众上楼住房同意率达100%。

群众利益最大化

居民“失地不失收”

如何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解决好居民的长远生计问题,保障大家“失地不失收”,上楼住房安居乐业,真正让集体预留用地开发符合打造元江滨江生态城市规划又发挥出最佳效益?

按照“群众主体,企业参与、共同开发”的思路,在元江商贸城项目规划建设中,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确保既符合相关政策法规、遵循县城总体规划,又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县、街道及时召开各居民小组会议,由全体居民推选出7名群众基础好、热心群众工作、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代表常驻街道办事处,参与项目管理委员会工作,开展招商谈判、政策解答以及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在意向性开发商根据群众意愿提出利益分配方案后,红河街道、社区和管委会又分别组织召开14个居民小组的群众代表会议,收集到200多条群众意见,反馈给意向性开发商进行反复磋商,直至达成一致再提交居民小组群众大会进行表决,平均表决同意率达到90%以上。

通过多轮竞争性谈判,最终选定了合作开发商,并于今年7月30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元江商贸城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10月中旬完成了土地挂牌出让、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

方永东表示,由于坚持群众主体,招商过程、决策过程、监督过程等都让群众全程参与,体现了主人翁地位,最终与开发商达成了共识,成功启动了项目。

“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元江商贸城项目开发运作已产生示范辐射效应,不少其他失地村民主动找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加快集体预留地开发步伐。

在开发商元江新大陆公司售楼部,居民们纷纷前来观看咨询。七组居民李秋洁告诉记者,结构图设计合理,室外环境也好,出出进进方便,搬过去以后,居民的生活方式就改变了,就变成城市居民一样。参与管委会工作的群众代表说:“10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大家吃下了‘定心丸’,我们的工作也好做了。”公司总经理赵国斌表示,争取明年春节前有三分之二的安置住宅楼封顶。

元江县副县长封志荣表示,将以元江商贸城项目做示范,统筹澧江、红河两个街道尚未开发的集体预留用地,加快集中开发进度,推进元江滨江生态城市建设,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记者  李智林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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