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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玉溪网 2017/12/13

自2013年以来,玉溪市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呈现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抓统领,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范围涵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并延伸至村(社区)及重点村寨、宗教活动场所和部分企业;先后出台《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溪市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等5个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和推进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文件,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同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专项资金1500万元,重点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和社会事务发展。

抓发展,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加快167个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着力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2016年,全市民族地区发展态势良好,三个民族自治县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两位数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达到或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同时,整合项目建设资金20.15亿元,建成美丽校园160所,建成全市省级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示范学校88所;为我市6种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出台系列差别化优惠政策,在三个民族自治县安排5130万元实施23个美丽乡镇建设,下达5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9674户,逐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抓创建,营造示范区良好氛围。在2013―2015年第一轮创建中,整合各类资金超7.5亿元,完成“四个一”示范点创建工程,涵盖131个村(居)民小组,受益户数30836户,受益人口98293人,呈现出了红塔区黄草坝、峨山摆依寨、易门平摊子、新平南薅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有13个民族特色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6―2018年第二轮创建启动实施“1544”示范创建工程,三年内将建成1个省级示范县、5个示范乡镇、40个示范村(社区)、400户示范户,所有项目2017年将全部开工建设,大部分项目已经竣工。目前,示范创建工程已成为我市示范区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民心工程,成为玉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实践。

抓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依托戛洒旅游小镇建设,打造“花腰傣”文化品牌,拍摄了花腰傣题材电影《花腰恋歌》,荣获第十三届世界民族电影节两项大奖,并在人民大会堂首映。加强哈尼族棕扇舞等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把文化资源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全市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项目达319个,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15人。开展民族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组(社区)等活动,一大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音乐舞蹈、传统技艺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作用得以彰显。

抓维稳,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根基。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关系分析研判和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回族聚居区、接边地区和中心城区团结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示范区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2017年全市共签订责任书770份,覆盖所有县区、乡镇,延伸到村委会和寺观教堂;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设立民宗工作专(兼)职干部82名,信息网络延伸至民宗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村寨、寺观教堂及相关领域。(玉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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