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协调运行机制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新平群众诉求办理满意率超99%
新平县在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过程中,充分整合乡镇(街道)综治、信访、司法、调解等资源,建立“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机制,从组织保障、资源整合、规范流程、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等方面强化措施,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今年前5个月,全县共受理群众诉求380件,办结373件,办结率98.16%,满意率99.46%。
统一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群众诉求“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综治维稳副书记任副组长,监察室、综治维稳信访中心、信访、群众工作站、司法、调解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加强对群众诉求“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的领导,负责做好群众诉求的收集、办理、回复等工作。
合署办公,实现资源共享。整合相关部门人力资源,以乡镇(街道)群众诉求中心为依托,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为阵地,实行纪检专干、综治专干、信访专干、司法员等集中合署办公,实现人力资源共享,推动群众诉求工作机制联动、信息联动、办理联动、督办联动。目前,全县共建立群众诉求中心136个,资源整合后,乡镇层面约110余人、村级层面约2550余人负责受理群众的各类诉求。
拓展载体,畅通诉求渠道。畅通网络、电话、手机短信、书信、电子邮件、传真、上访等诉求渠道,通过设立群众诉求民情意见箱,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定期接访、约访、巡访、信访恳谈等方式,收集和受理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目前,全县共设民情意见箱137个、网络邮箱3个、举报电话136部、接待室136个。
定期研判,信息联动互通。乡镇(街道)每月召开一次群众诉求中心、综治维稳、信访、司法、群众工作站、村(社区)监督委员会、调解、治保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总结当月办理情况、收集动态信息、分析研判诉求类型及明确转办单位和责任人、强调和安排近期工作任务等。
分类管理,明确办理责任。对于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落实;对于职责范围外的群众诉求,区分不同情况,根据管辖范围、职责权限,按照“分类转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直接转送有关行政机关或部门办理。
综合调处,及时化解矛盾。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调解不过夜、处理有结果”的工作标准,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听证、调解等办法,依法、及时、合理地调处群众诉求。对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以及历年遗留和长期重访的群众诉求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一段时期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群众诉求,实行限期办理;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诉求事项,以举行公开听证等形式办理。
明确时限,规范办理流程。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对于已经办理的群众诉求事项要及时给予回复,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群众诉求要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群众诉求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目前,全县制作工作流程图150份,发放工作制度汇编150套,做到“制度上墙、流程规范、信息公开、责任到人”。
适时监控,有效预警监督。领导小组通过“五级联动”监管平台对群众诉求实时监控、分析研究,通过对比,抓住群众诉求的主要矛盾,研究实施对策,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分析研判群众诉求的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协助妥善解决。
督办问责,维护群众利益。制作《新平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制度汇编》,建立健全群众诉求首问首办、交办督办、答复回访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办理群众诉求过程中不认真履职、无故拖延、敷衍塞责甚至顶着不办、拖着不办,或者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重诉重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
“以奖代补”,考核评价推动。建立“以奖代补”考核评价机制,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机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之一,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实行“以奖代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给予补助。(通讯员 杨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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