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玉溪市委、市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环保优先战略,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先后出台了《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等相关政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逐步融入到玉溪经济社会发展中。在全市经济稳步发展的情况下,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抚仙湖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Ⅰ类,星云湖、杞麓湖水质有所改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位居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前列,公众环保满意度显著提高,“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总体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为积极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我市出台了《玉溪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直相关部门围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方面推进改革工作,已制定出台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县区“四规合一”试点方案、沿湖四县生态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等。
开展了69个乡镇(村)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各县区及72个乡镇(街道)编制完成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和乡镇环境规划,全市48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4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307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225所学校被命名为“市级绿色学校”、53家社区被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23所、“省级绿色社区”25家、“省级环境教育基地”4个、“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国家级绿色社区”1家、“国际生态学校”1所。
此外,我市还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编制完成了《玉溪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争取到中央、省级农村环保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24个,得到专项资金补助3570万元,实施了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主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完成
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是衡量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指标。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884吨标准煤/万元(现价),“十二五”末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6.43%,超额完成我市“十二五”末累计下降16%的总体目标。
能耗下降的背后,则是26个钢铁冶炼余热余压回收利用项目、15个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12个磷化工余热及尾气利用项目、2个陶瓷行业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和1个铜冶炼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的实施。同时,促成能耗下降的原因还有:完成95户工业企业的能源审计和44户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以及160户工业企业所开展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在减排方面,通过政府投入、企业自筹、争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十二五”以来,全市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共投入资金13.9亿元,脱硫、脱硝设施投入3.9亿元,畜禽养殖治污设施投入6000多万元,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135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用于减排执法、业务补助资金投入2750万元。在多方助力之下,按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玉溪的448个“十二五”重点减排项目,并全面完成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的减排任务。
全力保护以抚仙湖为重点的战略水资源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三湖”保护治理作为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三湖”31条主要入湖河道河长由厅级领导担任;全力推进“四退三还”,生态屏障构建日趋完善;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一期工程顺利完工;星云湖南岸建成8.4公里长生态调蓄带;星云湖、杞麓湖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十二五”以来,“三湖”共争取中央、省级资金22.77亿元;启动PPP模式试点研究,上报概算投资近130亿元的9个项目参加国家财政部、环保部PPP项目推介;在全省率先实施沿湖四县生态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办法,降低GDP考核权重,大幅提高以湖泊保护为重点的生态建设指标权重。
认真执行“三湖”“十二五”规划,制定实施抚仙湖“十二五”规划项目两年行动计划、星云湖和杞麓湖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年度方案,狠抓省政府抚仙湖、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重点工程及星云湖“一湖一策”省级1亿元专项资金项目落实。“三湖”“十二五”66项规划项目完工61项、在建5项,完成总投资44.3亿元,开工率、完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分别达100%、92.4%、92.6%。
经过重拳出击多重治理后,抚仙湖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Ⅰ类,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受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进入国家投入保护的层面,成为全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典范。星云湖、杞麓湖水质有所改善,2015年与2010年同比,营养状态指数变幅控制在1%以内;2015年与2014年同比,总磷分别下降34.5%、14%,总氮分别下降2.9%、40.2%,化学需氧量分别下降8.1%、7%,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下降13.6%、29.4%。
努力营造建设美丽玉溪的良好氛围
为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构建美丽玉溪,我市启动了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施工道路监管,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的行动,着力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
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突出问题,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积极推进污染减排监管、环境安全检查、专项检查行动、三同时监管、环境监察稽查、环境应急监管、生态环境监察等工作,年年都有效完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积极构建完善的环境监测科研支撑体系,按时完成对“三湖两库”及入湖河流、玉溪大河、元江、南盘江、绿汁江等河流的监测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相关监测。2015年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成效显著,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为100%,监督性监测公布率为100%,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100%,“三条红线”做到3个100%,位列全省第一。
此外,还开展了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市建设、“三湖两库”水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的“环保进学校、家庭、社区、机关、农村、企业、公共场所”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市民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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