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2019年玉溪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去年,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杞麓湖水质基本脱劣、星云湖水质持续改善,河道水质实现向好转变,全市河(湖)面貌明显改善。目前,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入了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新阶段。
组织责任体系建立健全
随着市、县、乡河(湖)长制实施方案、相关配套制度及工作要点出台实施,我市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全市6454个(座)河、湖、库、渠共设河(湖)长2057名。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建立健全河(湖)保护治理目标体系、巡河(湖)与督察督办问责体系,全面、规范、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去年以来,省、市、县河(湖)长开展巡河3153次,乡(镇、街道)河长巡河23361次,村级河长巡河实现日常化。同时,市级和9县(区)、74个乡(镇、街道)均设立河(湖)长制办公室,落实市级编制3人、县(区)编制47人、乡(镇)编制39人,落实市级经费1000万元、县级经费2654.62万元。
基础技术工作全面落实
去年我市建档立策等工作逐步推进,全面落实了河(湖)长制基础技术工作。完成河、湖、库、渠分级管理名录编制复核及市、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完成全市河、湖、库、渠水系沙盘制作及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全市2800条重要河、湖、库、渠数据已录入系统,建立750条河道、湖道电子公示牌,实行电子地图标绘,实现河、湖、库、渠“上图入库”。建立了监测评价体系,在全市“三湖两江”流域设置385个水质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综合评定并发布水质预警,督促各级河长根据水质变化积极履职,促进水质不断向好。构建了“河长制+钉钉河长通”管理新平台,四级河(湖)长实现全覆盖,全市共3901人激活使用。从去年3月至今,各级河长运用“钉钉河长通”巡河共计25311次,巡河总时长达767712分钟,巡河总路径71340公里,巡河发现和解决问题3520个。
河湖管控基础制度不断健全
去年,随着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法治化建设的推进,使河湖管控基础制度不断健全。完成市级河、湖、库、渠水质保护目标体系建立工作,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跨界河流董炳河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方案》,设立补偿基准金300万元,构建玉溪市跨界河流生态补偿机制体系;启动《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快推进《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出台《调整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玉溪市调整优化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等系列改革措施。调整设置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负责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湖”总体规划、项目建设、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实施的监管,形成了省、市共管和以市为主的保护治理体制。
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去年,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着力抓好“云南清河行动”,严格按照“六必看、六必听、六必改、六提升”的要求,全面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共清理河道209条3450.47公里,清理垃圾50600.45吨。以加大“三湖”保护治理为重点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实施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入推进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坚决打好打赢新时代抚仙湖保卫战,打响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治理攻坚战。
督察督办和考核问责有效落实
严格落实相关督察制度,督察督办和考核问责有效落实。据统计,去年市级总督察、副总督察对县级督察5次,县级对乡(镇)督察24次;市级河长办对县级督察4次,县级河长办对乡(镇)督察128次。针对水利部第一次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省河长办第一次明察暗访、省人大常委会督察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省督察组督察市河(湖)长制发现的问题,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去年11月初完成了对七县二区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考核工作。
社会参与和监督全面加强
着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种形式高频率、高姿态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去年共播放电视新闻107条次、《玉溪日报》发布新闻227篇,玉溪网、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信息650多篇,编制信息简报40期。同时,着力强化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级河长名单,在河、湖、库、渠统一设置河长公示牌1692块,聘请1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玉溪日报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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