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对2018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文明旅游工作。我市于2月11日召开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玉溪市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和《玉溪市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竞争力,树立文明旅游的玉溪旅游形象。
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文明旅游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旅游业的立业之本和保证旅游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是从深层次解决旅游行业存在各种问题的战略性举措。玉溪拥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多样的自然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旅游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春节前夕,我市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和力量,成立了玉溪市旅游行业文明旅游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市民和游客营造文明、安全、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和氛围。
工作中,我市将以构建诚信社会体系为指导,以省政府出台的《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措施》为抓手,以建设“文明诚信、优质服务”的旅游行业为目标,以“游客满意、市民满意”为标准,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工作,切实解决影响、阻碍旅游发展以及游客、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罔顾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营造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旅游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的良好环境,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发展。同时,以全市文明旅游工作为抓手,构建旅行社、景区、旅游从业人员等方面的文明旅游体系,形成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为指导、旅游企业为主体的文明旅游体系及运行管理体制;推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文明诚信经营;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促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在文明旅游建设方面,我市将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旅游法》制定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将文明旅游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到旅行社服务规范、导游服务质量标准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之中,加强旅行社、导游队伍和其他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旅游行业相关考核机制。同时,开展文明旅游景区(点)创建活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各类不文明旅游行为;强化教育引导,大力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建设,积极开展不文明旅游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惩治不文明旅游行为,对典型案例、重大案例依法及时予以曝光。
完善和落实文明旅游措施
文明旅游的构建,需要完善各项旅游措施。对此,我市将深入贯彻实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努力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识,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全行业开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对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有不文明行为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与此同时,加强对旅行社、导游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并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提升旅游汽车驾驶人员的文明服务水平和安全行车能力。积极开展景区内游客文明告知、文明提醒工作,并在显著位置安装提示牌,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加强游客容量监控,合理规划游览路线和疏导游客。建立文明旅游体系、信息报送员制度和诚信经营信息报送机制。着手建立全市旅游文明档案,大力开展文明旅游活动,通过查处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不文明行为,逐步建立起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旅游企业文明诚信机制,建立完善文明旅游机制。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不文明旅游行为行动。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向广大市民及来玉游客宣传文明旅游、倡导文明旅游,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同时,进一步完善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把文明旅游纳入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之中,形成合力推动全市文明旅游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文明旅游工作涉及内容多、措施具体,不仅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玉溪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着眼未来,这就需要每一个人,特别是旅游从业者和游客,都应本着文明旅游的理念,切实做到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共同将文明旅游进行到底,让文明旅游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和习惯,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玉溪日报记者 顾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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